但在这种重重包围层层监视的地方,怎么才能叫秦启风知道,她被扣在这里呢?
曼妙绞尽脑汁想着办法,突然身边冒出来一句,“手咬出血了。”
眼角一扫华锋不知道什么时候,全副武装犹如鬼魅似的站在她床前。
吓得她大叫一声,身子不自觉的往旁边退,可华锋的床并不是很大,她退得太急,脚踩到了裙角,站不起来,想起来的时候,直接仰头倒了过去。
华锋一把将她的手腕扣住,拉回到了床前,这才避免了她头朝下撞一个大包的危机。
他看着她惊的出了一身冷汗,伸手在她唇边擦过,看着自己的右手拇指指腹沾上了一抹艳色。
曼妙低头看看自己的大拇指,果然又是老毛病,把大拇指的指甲给啃掉了,想事情太入迷,都啃出血了。
在现代的时候曼妙就有这个毛病,一紧张和在想问题的时候就开始啃指甲,据说是这个习惯其实是小时就形成的,一般用“弗洛伊德性心理学”来说,属于在幼儿期也是口欲期没有得到满足,养成长大之后的一种习惯。
之前上班,为了美观,她都是去做光疗甲的,非得这种硬邦邦啃不动的才行,什么指甲油美甲、QQ甲之类的,指甲油就三天寿命,QQ甲不到一个星期绝对被她自己手贱全给抠了,还是光疗甲最给力,咬不动扣不动。
现在到了古代,就是用指甲花染指甲,完全没有什么威慑力,她一紧张就咬指甲的毛病就又犯了。
看着自己狗啃一样的拇指,习惯性的甩了甩,伸出另一只手,用手背把唇上的血色擦掉,顺便擦掉华锋手指腹抚过的触感,避开了华锋的视线,“不要紧的,这是我的坏毛病,没事就喜欢咬指甲。”
华锋没理她说什么,伸手将她的手拿起来在自己面前看着。
印象中她的手很漂亮。
修长均匀的手指,白皙的皮肤,柔若无骨,指甲修剪成椭圆形,染了淡淡的红色,每次她给自己夹菜,都感觉是一种视觉享受。
曼妙随着他的视线看自己的手,上次去偷听,把手指甲都给抠劈掉了,还是红袖帮她修整的指甲,现在过了这么多天,长出了了一些,却赶不上原来指甲的长度,她本也没怎么管的,被华锋这样举起手来细细看,一看就看得出来,并不是精心护理过的手指。
“江尚对你不好?”华锋的语气好像带了点幸灾乐祸的意思,难得他还能有这种情绪。
曼妙虽然离开江尚,可也不想被华锋这种人说江尚不好。
有些生气的把手抽回来,面带讽刺的说道,“华大将军真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现在才来得及细看,原来指甲缝里也是有些脏了。想来这么奔波,多少都要有些脏的东西进去的,拿了一个簪子,用尖头的部分清理了一下,放在唇边吹开。
华锋转身走到衣服架前,开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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