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鸣。
静女其姝,不见踯躅。
颜如舜华,思慕何奇。
女子善怀,亦各有行。
一别朝暮,秋以为期。
金子奇全程沉默,也许用“惊呆”更为合适。他用一只手托起我的下巴:“你这个小脑袋到底有多聪明?果然是状元。你哥说你会去北大。”我在他的掌心里柔软,有那么一刹那,我不忍心说出那个残酷的事实:他们注定会被困在小城,而我的世界才刚刚向我张开双臂。如果说他对我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换个学霸来玩,我又何尝不是拿他们这些“坏学生”给我无聊的高中生活做个结尾?以我现在的眼光看回去,一切都那么冷静合理,而那时的我们,我们每个人又有谁能超然情外?!
金子奇顺势轻轻地靠近了我,那么小心,像怕把我碰碎。他的吻那么柔,印在我的额头,仿佛一个伤心的痕。一切都拉开了序幕,我的叛逆将我放进了金子奇的怀里,于是一切都避无可避。那一整天,他一直拉着我的手在阳光下走,滚烫的海沙和他热烈的爱情。我觉得我十八岁这年终于活了过来。
我开始用各种借口抛下我哥去见金子奇。我从来没有问过金子奇“你有没有女朋友”、“你爱不爱我”这类蠢问题。我和他在一起,就是安静地看着他玩,看着他玩CS,看着他扣篮,看着他抽烟,看着他弹吉他,只是看着他就很好。那是一个与我完全不同的世界,无忧无惧,没有计划也没有比较,岁月静好,年华正茂。
如果没有遇到苗凯,我大概会一直这样以为,可他出现了,无声无息地。那天金子奇在网吧打CS,出门的时候,金子奇远远地向角落里打招呼。我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苗凯,而是他身边的女人。本该是女孩的年纪,她却出落成一个美人。头发是不深不浅的棕色,和她的眉色完美地和谐。睫毛和眼妆都特意地修饰过,显得眼睛大而迷幻,有种勾人心魄的魅力。皮肤光洁如玉,毫无瑕疵,恍若天成。她的头发很长,及腰,弯弯绕绕地卷着散着,柔软得想让人抱。她的腿很长,就像古代画中的女人,瘦而且修长。如果真有狐仙,我猜就是长成她这个样子。这样的女人,任凭女人都会动心,何况是男人。我第一次体会到深刻的自卑,就像真鸭子看到真天鹅的那种自卑。我期待自己是一只丑小鸭,起码还有一丝变天鹅的幻想。
就这样,金子奇看着苗凯,苗凯看着我,我看着苗凯的女人。还是苗凯打破了僵局,自我介绍:“我是苗凯,你就是汪佩佩吧。”我从他女人身上把目光收回,看着站起来的苗凯比金子奇还高,在我身上不客气地盖下了一片阴影。我没来由地不高兴:“你们都长这么高真是很烦。走了。”他们都笑了,没人向我介绍那个女人,她在角落里陪着笑。
那个夏天,我再没见过苗凯。这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又无声无息地隐没。金子奇经常提起苗凯,他俩的关系比他和我哥更近。苗凯是新疆人,父母离异,父亲是一名作家,母亲是酒吧老板。他自小跟父亲长大,生活贫困,缺少管教,还是他妈给他找了各种关系才进入这个和我哥、金子奇一样的三流大学,来了我们这个小城。他身边的女人叫琪琪,已经为他打过两次胎,14岁就辍学,开了一家服装店。在苗凯乐队演出时,她直接把酒店房卡塞给苗凯,简单直接。苗凯从未承认过他是女朋友,对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听完这些,我对苗凯生起了厌恶。我也没有隐藏这些厌恶。金子奇反而替苗凯辩白。在他们看来,是琪琪从一开始就自愿倒贴,怨不得别人。可我始终觉得,践踏别人的付出,也不值得原谅。所以,当金子奇说苗凯喜欢我填的那首词,想请我再填几首词的时候,我随便一应和,便扔在了脑后。
十五年后,不知道苗凯还记不记得琪琪,那个只出现过三次就从我生命里永远消失的女人,本来毫不重要,却让我对苗凯多了许多芥蒂。我们生命里出现过的许多人,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都带着特殊的职责帮我们完成这一生的宿命,也许是悲剧,也许是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