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问一句我这次的反转如果合理的话骂我的是不是要给个打赏?)
陈文隐约记得自己昨天喝醉了,而且貌似后来还和沐老师发生了些什么,陈文大概记得当时自己浑身莫名其妙的燥热几乎无法控制自己,沐老师略一勾引就直接心神失守了。
难道是沐老师告自己强奸的?可我记得明明是沐老师主动的啊!加入女方自愿发生关系的话当然不是强奸!另外沐老师怎么可能告自己?陈文一百个不相信。
“您先穿好衣服跟我们走一趟吧,”来的两个警察倒是很客气,“陈先生您也别让我们难做。”
“谁报案的?”陈文想不通自己究竟“强奸”谁了!
“叶晓鹿。”
这个名字陈文从来没听说过,但晓鹿这个词一瞬间击中陈文的耳膜,晓鹿,没错,那个叫小鹿的女孩……不是沐老师……
陈文突然想起昨晚见到的那副诱人的躯体和沐老师相去甚远!只不过自己在酒精的麻醉下没有想那么多罢了!
那么……
几乎在一瞬间陈文的脑海中所有画面一一掠过,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原来那根本就不是沐老师,原来昨天的饭局也根本就不是为了感谢自己,这趟饭局是为了诬陷!这趟饭局原来就是给自己设下的陷阱罢了!
可为什么?陈文怎么也想不通!
自己明明帮那个副市长报了他女儿的仇,结果他居然反身就恩将仇报?陈文又怒又气,他想大笑又想大喊,他明白,这个叫小鹿的姑娘完全是副市长的安排!可为什么!
这次的陷阱实际上和智力无关,陈文只是低估了某些人的下线,他毕竟刚刚踏入社会也不过两三年的功夫,他缺少社会经验以及对人性底线的估量。
陈文还以为自己曾经帮过大忙的人绝不会害自己,这瞬间陈文突然觉得自己之前太可笑了。
“我没有强奸她。”陈文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是她自愿,更准确地说是她勾引我的!”
两个警察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对陈文的说法并不奇怪,这种事情不说见得多了但也绝对不少,某些明星就曾经被人这样讹过。
大概经过就是女方自愿献身,发生关系之后以告发强奸为威胁逼迫明星花钱消灾,绝大多数这样的设局是没什么用处的,因为除了体内残存精业之外女方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而大家也都清楚,这就是一夜情嘛,哪能是强奸。
“我昨天喝醉了,但我可以很确定没有任何强迫行为,绝对没有违背女方意愿!”强奸罪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违背女方意愿,只要证明这一点就可以,陈文很肯定是对方勾引自己的!
“我们也见过类似的情况,”一个警察犹豫了一下,他在心里也是相信陈文不会去强奸谁的,以陈先生的身份没有必要,“但是,您的这一次案件中还有别的证据。”
“除了精业外的证据?”陈文心中闪过一些不太好的预感。
“是的,对方的银道存在暴力强迫性的性痕迹……”
“怎么可能……”一瞬间陈文有些难以置信,自己绝对没有强迫啊!怎么会呢?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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