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临志得意满地将叶笙的反应看在了眼底,将情敌给打跑了,就连他自己都快要为自己庆祝了。
以后要少了一个情敌,而且看起来还是以前和念秋有过故事的情敌,白天临心里就别提有多么开心和得意了。
至于现在还没有夺得芳心,白天临想自己有的是机会和时间,完全不用担心最后的结果。
当白天临一路哼着小曲儿将车子开走的时候,叶笙忍不住回头,将路线地址以及这个高档小区的名字全部记下来。
死心了之后,叶笙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一遍遍地和自己说不要去打扰她,可是手脚就是不听自己的使唤。
这不,刚恢复了正常工作变成了过去那个兢兢业业的职场精英之后,一下班,叶笙的车子就开到了一个奇怪的方向。
这个方向既不是自己的单身房子,也不是有父母在的那个家,而是,上次记住的白念秋所在的小区。
这已经是这一周的第五次开进来这个小区了,就停在了白念秋所在那一栋楼房的隔壁。
因为怕被认出来,所以叶笙都不敢将车停到白念秋经过的能够看得到的地方。
有一句话叫做近乡情更怯,叶笙这次是真的明白了。
车子开进来了,他却不想走,就如同一个小偷一样,在车子里面默默地抽烟,然后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出入的门口,不管进去还是出来的人,都能够让他去看。
如果那个人是白念秋的话,则是欣喜异常,哪怕远远地看上了一眼那都是非常幸福的,如果不是他会失望,但是同时又不会失望,只会含着希望再往下一个人的身上看。
哪怕是在漆黑的晚上,叶笙也发现自己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白念秋的身影,就是那种直觉。
他很想她,真的很想,没有秋宝在的房子里,已经失去了价值,他完全就不想进去,冷冷清清什么都没有。
既没有白色小猫咪喵喵地叫声和撒娇的软软萌萌的,也没有娇软的女孩子身体甜甜的笑容迎接自己,有些人,一旦遇到了,从此以后沧海桑田,心里眼里都只会看得到那一个人。
而叶笙已经中了一种叫做白念秋的毒,怕是至死都戒不掉。
曾经叶笙从来不希望所谓的时光倒流,可现在却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换一次时光倒流的机会,就让时光倒回到那鱼一天。
他绝对不会和唐若雪一起走,去他的承诺,去他的君子之风,去他的诚信,他只是不想失去秋宝啊。
或者,就让时光倒流到秋宝刚来人类世界满身伤痕的那一天,后来唐若雪还告诉过自己,将秋宝捡到的时候,秋宝也是奄奄一息甚至身上的毛发都被烧焦了,好像被雷电劈过了一样。
如果那时候第一眼遇到她的是自己,那压根就没有唐若雪什么事情。
听说唐若雪嫁入豪门,奉子成婚,过上了人人艳羡的生活,他一点儿都不关心,甚至婚礼都没有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