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种人生来就是证明某个道理的,那就是只有努力过后,才让人知道天赋的重要。
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拜见法海。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著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亲太子终于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贵的公主。
十年过去,紫凰公主可谓成了老姑娘,不过谁让她是皇家的公主,别说二十多岁,即使三十多岁,也不会嫁不出去。
何况紫凰可是有实封领地的。
紫凰这么大没嫁出去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这些年南北对峙,虽然没有大的战役,却小摩擦不断。在南逃的时候,紫凰表现出了惊人的军事天赋,狠狠重挫了北方异族的几个大部落的军队。
征战生涯,也让她从无忧无虑、骄横无比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极有主见,破位强势的女强者。
因此为她找驸马,也成了好大的难题。
长乐宫此时一片张灯结彩,盛大的皇家婚礼即将开始,可是此刻宫中人人噤若寒蝉,盛装的皇后,此刻气得涂满珍珠粉的白脸,都冒出了筋络,脸色阴沉,一一盯过宫中每一个宫女和太监。
她寒声道:“说,公主到哪去了。”
底下的宫女太监个个瑟瑟发抖,没人敢回答。
原来在这公主大婚之日,公主却不见了。
皇后冷冷道:“都护主心切是吧,好,既然这么忠心耿耿,那便是为公主去死也愿意了。”
“皇后饶命,皇后饶命,我等确实不知道。”
底下的宫女、太监都惶恐不已,生怕真的被赐死,可是紫凰本事不小,在皇宫中也是少有的强者,她要出去,简直不要太容易。而且这也不是公主第一次出宫,只是之前都当做不知道而已。
这次公主大婚,却寻不见人,这才捅破了天。
“既然不知道,要你们做什么,废物。”
此时在凉都之中,一个青衣公子,说不出的俊秀,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厮,穿梭在人群中。
后面那个小厮道:“公”声音柔弱,不似男子。
青衣公子瞪了他一眼,小厮才改口道:“公子,咱们今天出来合适么?”
青衣公子道:“有什么不合适的,天狼军的大营我都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有什么地方本公子去不得。”
小厮怯怯道:“可是今天不一样啊。”
青衣公子撇嘴道:“有什么不一样。”
小厮道:“今天是你大婚的日子。”
青衣公子冷冷道:“要我嫁给那废物,我可不同意。”
小厮轻声道:“可是公子咱们这样突然走了,宫、家里那些下人怎么办?”
青衣公子拍拍他的头,说道:“没事的,我已经留了一个纸条,约摸着该送到母亲手中了。”
小厮好奇道:“公子你留了什么话?”
青衣公子一挥纸扇,往有些凸显的胸脯拍了拍,悠悠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说完之后,十分得意,对着小厮道:“怎么样,是不是听了之后,觉得本公子很富有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