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你帮忙,我问是什么事,他不肯说,非要等你回来再说。我问他们你一直不回来怎么办,他们说他们就住在我那里,等到你回来为止,你说我疯不疯?”
“确实要命。”叶婼叹气,“我马上就到凤凰花园了,你让他们先上你家去坐坐吧,不要影响你开店做生意……”
“绝对不要!”表姐的反应很强烈,“如果让他们上我屋里去坐,我看他们就要长住下来了,我死都不要跟他们同居!反正你赶紧过来,不管用什么办法赶紧将他们带走,要不然我很可能会跟他们打起来!”
叶婼不敢耽搁,一下公车就跑向凤凰花园,而后气喘吁吁的推开表姐的店门。
“大妹你回来啦!”等她许久的叶自强夫妇一看到她的身影,立刻放下正在啃的汉堡和炸鸡,拿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快步走上去,一左一右的拉住叶婼的手,亲热的道,“好久不见,你长得更漂亮了,真不愧是咱们村最漂亮的姑娘和我的亲妹妹啊……”
“来来,大妹累了吧,快坐下,让大嫂看看你,哟,你比以前瘦了呢……”
叶婼坐下来,勉强的笑笑:“大哥,大嫂,你们大老远的从县里跑过来,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她和叶自强夫妇的关系基本上就是不冷不热,不疏不亲,不远不近,见面或过年时会打个招呼,寒暄几句,平时也没有什么来往和好说的。
说起来也奇怪,像黄梅华这样的村妇虽然重男轻女,但对两个以上的儿子时,普遍都偏爱年纪最小的儿子,所以,黄梅华按照农村惯例将85平方米的宅基地送给大儿子,并拿村里卖地分到的钱给大儿子盖了三层楼后还是不愿意跟大儿子住,非要待在小儿子所住的尚都,一心等着小儿子给她生孙子后接她过去住,让她帮带孙子什么的。
而当年黄梅华之所以嫁给冯叔,一来是因为冯叔人好,退休金高,而且只有一盆“泼出去的水”,二来就是因为小儿子在尚都读书和工作,她想去尚都跟小儿子,嫁给冯叔能实现她的这个愿望。可以说,黄梅华对小儿子的爱绝对是日月可鉴,惊天吓地了。
叶婼完全无法理解黄梅华的思维方式,都是儿子,为什么小儿子就比大儿子金贵呢?就算叶自立长得比叶自强精神,也比较会说话和会读书,但叶自强生的也是儿子,为什么黄梅华却不那么重视这个长孙呢?
总之,叶婼与黄梅华三观不合,无法打成一片,同样,叶婼与叶自强也是如此,只是叶自强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很满意,一点都不向往大城市,也不想家人过多的打扰他平静的田园生活,因此与母亲、弟妹来往不多,大家便也相安无事。
大嫂眼珠子转了两转,抱起将近两岁的儿子笑道:“哎呀,难得大家见一次面,先不说这个,来,元宝啊,快叫姑姑,姑姑好——”
两岁的元宝胖乎乎的,穿着新衣服,但手上和脸上还是有些脏,他一边抓着肯德鸡的鸡腿啃,一边含糊的道:“姑姑好……”
叶婼冲他笑笑,摸摸他的头:“元宝你好,欢迎你来尚都玩。”
元宝打过招呼后,注意力又放在鸡腿上,专心的啃。
“大妹,你来抱抱元宝吧。”大嫂把元宝往叶婼怀里塞。
叶婼喜欢小孩,但她跟元宝并不熟,且叶自强夫妇明显是想用元宝来拉拢她,她不喜欢这样,所以她没有去抱元宝,而是笑道:“我刚从工地回来,又累又脏,就不抱了。”
“哎呀,没关系的啦,我们家元宝最喜欢婼婼姑姑了,元宝你说是不是?”
叶婼装作没听到,转头看向叶自强:“大哥,你找我是不是有事?有事就说吧。”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叶自强这种从来不主动找她的人,一旦找她,估计就是大事了,她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
叶自强皮肤黑,身板壮,看起来比较敦厚,看着就是干农活长大的,但,这真的不代表他就是传说中的“老实人”。
“大妹啊,”叶自强小心的笑着,给她倒水,“先不说这个,我听说你现在在那个很有名的传世集团上班,老板还是最大的领导,跟你的关系不错,是这样的吧?”
连住在村里,一年到头都不想外出的大哥都知道了啊?
叶婼笑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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