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警察学院毕业的女青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就变成一名吸毒、贩毒的罪犯,这样的裂变令人难以置信。昨天,昆山市人民法院对她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王芳(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本该穿上警服的“准警花”,是如何走上这条歧途呢?
刚刚得知判决结果的王芳,看起来精神很不错。在被捕前,她体重才92斤,经过戒毒所强制戒毒治疗、又在看守所呆了3个多月后,王芳的体重猛增了3o来斤。“可能是不吸毒了,身体反应不过来。”她轻松地与记者开着玩笑。
从去年1o月中旬到1o月27日,王芳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林,8次贩卖毒品共计1.9克。1o月27日下午,因周林的检举,她在昆山玉山镇某宾馆房间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第347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昨天法院终于对其作出了宣判。
“在监狱里我可以慢慢检讨: 自己的行为。我觉得,是对金钱的贪婪,让我走向深渊的。”这个今年才25岁的女孩,前年刚刚从西安某警察学院毕业,其间还在当地公安部门实习过。但她还没有来得及穿上警服,就匆忙选择了离家出走、独自谋生的道路,最终沦落为阶下囚。
她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军人,年轻时是仪仗队成员,参加过国庆阅兵。光荣退伍后,父亲被分配到家乡的公安部门,在派出所当所长,后来又到公安局预审科当科长,后到车管所工作,她的母亲则工作于当地保险公司。
“我从小就享受着高标准的物质生活。21岁时当地刚刚流行踏板车,父亲就给我买了辆8ooo多元的踏板车。后来我看到别人骑摩托车很威风,又缠着父亲帮我买了辆当地最好的摩托车。”王芳说。近乎溺爱的关怀,养成了她任性的性格。小小年纪,她便学会了抽烟、喝酒,还在上中专时,就经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们出入舞厅。16岁时,她就周身名牌,成了校花,追求者众多。中专毕业后,在父亲的帮助下,她进入西安某警察学院学习。“那时我穿着一道杠的制服,神气极了。”
2oo3年7月,王芳从警校毕业,由于某些原因,她没有能够立即进公安局工作,而是先在父亲身边实习。由于工作一时难以确定,王芳滋生了改行的念头。尽管父亲希望她能安心实习,等待机会,但母亲还是筹划着开座影楼让她做生意。“准警花”没学过摄影,也不愿意做生意,便谋划着外出闯天下。
王芳的男朋友是昆山人,一直希望她能到昆山来。之前王芳读书时谈过两次恋爱,但都因为男朋友家并非门当户对遭到父母反对。2oo4年春节,因为男朋友的问题,王芳又和父母吵架,一气之下,大年初三这天,她拿了1oo元钱,只身到昆山投奔男友。
到了昆山后,王芳向男朋友借了5千块钱,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对物质生活要求很高,租的房子月租14oo元,两室一厅,装修好,电器也是全的。”安顿下来后,她才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父母自己已在昆山。
为了维持生活,王芳开始找工作。她租的房子周围,有不少在宾馆、酒店做事的三陪女,很快她就被她们拉下水。王芳到酒店做起了小姐,去年6月又被一个加拿大人包养。再后来,她在与几位男性朋友厮混时,抽上了掺有毒品的香烟,成了毒品的俘虏。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吸毒必须要抓紧时间,为此选择了最快的方式———注射。”王芳既要...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