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自己被记住的方式,秦落就郁闷不已。
她竟然输给了两个荷包蛋……
唉。
对于她的话,顾川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被记住,哪里是因为长相啊。
他也是跟她一样,是因为来的次数多,是因为以前都是她带他来的,所以才被记住的啊。
顾川又想到了他第一次一个人来这里时,王婆婆问他的第一句话。
“咦,今天是你一个人来的吗?小落落没陪你一起?”
她不知道顾川的名字,却记住了他是秦落的朋友,因为每次都是两个人一起来的,所以自然而然的记住了他们两人。
当然,顾川自身的条件也确实很容易让人记住。
这一代是老城区,她的店铺很普通,甚至有些破旧,来这里吃米饭的都是本地居民,或是附近的学生,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吃了米粉后,还能坐下来一起聊聊天,说上几句,大部分都认识。
即便偶尔有生客来,也多数是普通的打工仔这些,偶尔有身穿职业装的年轻人,气质也都没他好,长得也不如他好看。
所以王婆婆还是第一眼就记住了他。
可比起他个人,王婆婆终究还是对秦落的印象更深刻。
她不知道这人叫什么名字,于是就记成了小落落的朋友。
上次小落落来时也是一个人,听说她要出国了,当时王婆婆还想着以后也见不到那个长的好看的年轻人了。
却没想到,他竟然一个人来了。
王婆婆往后看了看,没见到秦落人,这才想起来,她现在大概已经出国了。
“看我这记性。”王婆婆拍了自己一下,“小落落这会儿应该在国外了吧?”
顾川也很意外自己被记住,他礼貌地点头微笑,“嗯,她留学去了。”
在他特意结束学业,选择回国时,她离开了这座城市,从此,他们就又分隔两地,又只有他一个人守在这里了。
“婆婆给我一碗米粉,不要鸡蛋。”
顾川对王婆婆说,随后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再后来,他只要一有时间机会过来吃一碗米粉,再打包带几个炸虾饼回去。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能对一种曾经觉得不会吃的 一种食物上瘾。
好像,时间长了不来这里,就总觉得人生好像缺了什么。
这是他从没想过的,也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却在这时候,真正体会到了。
跟秦落分开两年多,他不记得自己来了多少次,反正后面,王婆婆记住了他,偶尔会跟他聊一聊秦落的事。
秦落说,自己被王婆婆记住是因为长相?
顾川只是盯着她看了又看,忍不住感慨道:“原来我在你心里是这样的啊?”
秦落一愣,“啊?什么?”
顾川瞥了她一眼,似乎有些不悦:“以貌取人。”
秦落冤枉极了,“哪里冤枉了!你知道吗,你跟这里很格格不入耶。”
顾川的视线在店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她身上,“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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