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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三章 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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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州随县,一片山清水秀,处处可见农人忙碌的身影。

    这里民风淳朴,地处大周腹地,即便是之前一年的征战,也没有对这里的民生造成太大影响。偶尔有人抱怨征收的战时加税太多,会被旁人打断:“换你去京城和青州试试!”顿时,抱怨的人也闭嘴了。

    他们只是少吃两口粮食,但京城和青州丢的可是人命。何况,大周的人口一直都不是很多,即便他们每人都能照大周律领取不少良田,还是有大片的荒地没人耕种,偷偷的开垦一两亩田地填补家用,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里,人人安居乐业,像是生活在世外桃源中一样。

    驿路尽头的地平线上,慢慢的出现了一队士兵的身影,路边劳作的民众,刚开始以为那不过是普通路过的大周士兵,随着那些士兵越来越近,农夫们发现,这些士兵的人数好像太多了些。最近处的已经能看清身上盔甲的细节,最远处的,还在天边看不到头,他们才知道,好像是出大事了。

    那些队伍越走越近,越走越近,打头的是大周士兵,但是队伍中的那些人,却叫他们看直了眼睛。

    娘嘞,那些人长的身高体壮,眼珠子和头发的颜色,有不少竟是五颜六色的,难不成是北蛮人!

    他们虽然地处乡野之间,可是也知道一些朝中的大事儿,譬如说,北蛮人被打败了,大周胜利了,战时的加税没了,这是大好事。

    可是,这些远道而来的蛮人又是个什么情况。

    一名正在劳作的田汉,飞奔着回家,给乡间通报情况。

    不多时,沿路的大小村落里,就跑出来无数的乡人,围观起来。

    那长长的似乎看不到头的蛮人队伍,也渐渐的看到了尾巴。

    这些蛮人约莫有六千多人,看起来队伍拉的很长,其实是因为队伍里有着不少牛车和马车。

    带队的人,是一名穿着露肩薄皮袍,脸带铁面具的骑马壮汉。

    十里八乡中最具名望的乡绅刘知远被派出来,站在路边,迎着马头走过去。

    这刘知远家只算小富之家,但他却是个很得乡人佩服的人,因为他不但会为人处世,还很擅长养儿子,三个儿子都考取了功名,大儿子考中进士,最不济的小儿子,也是秀才。推举他当代表,和这队来历不明的人说话,乃是众望所归。

    马上的人看到乡人拦路,停下了脚步。长长的队伍本就行进的不快,顿时全部停了下来。

    “小老儿斗胆,敢问军爷们是到哪里去?乡邻们备上了一点薄礼,还望将军笑纳。”刘知远其实也有些心惊胆战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他生怕这些兵丁分不清好歹,赶紧叫身后提着篮子的乡人们送上手中的东西。

    那些东西里有鸡蛋,有乡间自己酿造的米酒,还有馒头,大饼,甚至米面等物,虽然不多,品种却很丰盛。

    马上戴着铁面具的男子翻身下马,将面具一掀,笑道:“老丈,我们是去县城的。圣上有令,将北蛮人迁入我大周,世世代代为大周子民,我便是护送他们来的。”

    乡民们看到那男子的脸,顿时一阵哗然,其中有几名赶着来看热闹的半大不小姑娘,脸色已经红的像是熟透的石榴一样。

    他们从来没见到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刘知远的大儿子在甘州府城做个小官,娶了个漂亮媳妇,生下的那个小孙子,白白净净,知书达理。以前他们以为刘知远在城里面长大的小孙孙就是世上最好看的男子了,没想到被眼前的人一比,刘知远那个白生生的小孙孙,就连给他提鞋也不配。

    只见眼前这人黑发如墨,双目似星,皮肤白的像羊脂玉,而脸颊上天然的飞红则如桃花正开,薄薄的唇鲜红夺目,轻轻勾起唇角一笑,将人的魂也要笑没了。

    他的声音也这么好听,让这些来看热闹的人,差点没流出口水,倒是他话里叙述的内容,被大部分忽略了。

    还是刘知远定力稍微强了些,明白了带队男子话里的意思,才松口气。

    他们早就接到信儿,圣上要将那些蛮人安排在大周各地。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不了解,但上面的衙役们日日来说,宣扬蛮人来的好处。普通乡人可能还不太清楚,可是身为乡绅的刘知远,已经接受了。

    一是蛮人擅养马牛羊群这些家畜,等蛮人迁过来,附近的人便能多吃到些肉。而他们乡里自己织的布匹,做的大酱,甚至木工活,都可以卖给这些蛮人,补贴家用。

    再就是那些蛮人别看凶悍,其实很淳朴,那些杀人如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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