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哪有那么简单,尤其是在天气还挺冷的北方,能够遇见一个老鼠就非常的不错了。
但是为了不打击他们的自信心,还是打算和他们一起去,毕竟都已经出来了,更何况是陪着白云一。
这一次是到了莫瑜的家里面,但是莫瑜是在大厅里面,没有看到他们这边的情况,而莫英看到了白云一来了之后,就赶紧地让白云一走,当然是三个人一起走。
白云亦对这个莫英慌忙的样子有些不解:“怎么啦?你家里是不是来怪物了?”
莫英笑了笑:“怪物倒是没有,我今天早上我爹回来了,为了不让我爹看到我去干什么,还是赶紧的出发吧。”
白云一是准备最充分的一个人,因为她只需要军机堂找她爹就可以了。
几乎什么乱七八糟的装备都能够找得到,不需要想那么多,就比如说这个重单发弩,一般的平民是根本不可能拿的到的,也许一些平民可以拿到一些连发弩,但是这种事绝对不可能的。
最准确的原因就是他们造不出来也没有办法充军方那边拿过来。
当然了,白云一拿了这个东西和莫瑜小分队拿的那个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一个东西威力更强大,如果不是那个样子的话也没有必要放在洪兽的身上。
放在洪兽的身上就意味着他们普通的马车是没有办法承受住那个强大的后坐力。
所以才放在洪兽这个大家伙的身上,那一个家伙直接可以射穿五丈以外的一头大野猪,稍微的理解一下这个事情就明白了,这种威力来说,一般是用来打击对面的大型的建筑物,就比如说头领乘坐了一辆马车。
一发弩箭直接打爆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一辆马车瞬间失去它应有的作用也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就是前提能够射得准一点。
这个重单发弩是人为可以操控的,你就说只要一个人力气足够的话,操控这个东西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过了一小会儿之后,他们几个人牵着马匹来到了北面的城门,越往北去是天气越冷,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无所谓,或者说这个温度的降低也是有限的,但是往北了之后这个森林覆盖率比较高。
因为越往北城城池和小镇之间的间隔也就越大,那么中间覆盖的森林有多,生物可能也会存在一些。
在路上的过程中莫英有一直在问常坡:“常坡哥哥,你究竟有没有打过猎?”
常坡对这种事情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作为一个商人世家,在外面来回的行走是必备的一件事情,所以也多多少少见过有这样的场面,再加上常坡的爹相对于莫瑜的爹来说也是比较空闲的。
很多的男人都喜欢这一项活动,只是说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够做到,一方面是钱一方面是武器。
常坡非常自豪地说:“其实这个事情我真的去过,你们觉得可能我是在说谎,但是我真心打过猎,只是没有成功过,那一次是在很远的地方,而且非常的偏远,在那个地方也只是一些野兔子而已,羚羊这种东西对我们来说不太适合。”
莫英的脸还是一脸天真,问一下常坡这个问题:“为什么这些不行啊?”
其实刚才常坡在心里已经解释过这个东西了,只不过是没有说出来而已,既然说莫英已经问了,所以常坡也打算好好的说一下这个问题:“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警惕性实在是太强,我们到不了他们的身边估计就已经被发现了。”
可是莫英还是不懂:“那为什么那些老虎啊,豹子啊,狼能够捕捉他们吃呢。”
常坡也能够想出了一些有限的理由:“这个嘛,它们脚步比较轻,再加上它们身体有伪装的颜色,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们跑的比较快,在追这些羚羊的时候,而且也是追一些老弱病残的,大部分都是小的,小的经验不足。”
常坡说的这一点是非常对的,大部分被吃的都是一些小羚羊,一些已经成年的羚羊跑得非常的快,这些捕猎的动物没有必要耗费那么大的力气,吃的东西和耗费的力气完全不成正比,既然如此的情况之下为什么不捕捉一些小的或者是已经生病的跑不动了。
莫英继续问:“那我们也可以呀?”
常坡觉得这件事情好像回答的没有那么容易,因为现在莫英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什么事情都充满好奇心。
常坡摇了摇头:“要不然的话我们还是讨论一下去哪里吧?既然是出来打猎那总得见着吧,打到不打到无所谓,如果连见都见不到那实在是太丢人了。”
白云一也是这样想的,既然事出来了,就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总得见到这些东西,要不然的话确实好像有点丢人。
所以看了看地图,找了一处离小镇和城池最远的一处森林,这个地方是一座小山丘,有很多的树木,不过大多数都是针尖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