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姆说:“那马科斯就白来一趟。”方刚说那都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人的性命比山鬼值钱。方刚开始钻洞,这洞穴是天然形成,但却刚好能容身一人钻过去,别说在里面掉头,连屈腿都费劲。方刚左手持手电筒,右手紧握马科斯的匕首,在洞里费力地往前爬,只能以手肘和膝盖触地前行,就像婴儿爬。
洞内左歪右斜,有时还会忽宽忽窄。爬着爬着,忽然方刚想到,当时艾曼兄弟在驱邪时,弟弟曾经说“尖尖的……通道……那条路……”的话,难道就是指这个洞?
手电筒的光束晃到已经爬到一处岔路,左右都有分支。方刚心想这洞真厉害,不但长而且有小路,如果不是洞壁全是突出的岩石,真不敢相信居然是天然形成。但这岔路怎么走呢,方刚有些犹豫。后面的贝姆问:“怎么不走了?是死路吗?”
“是个岔路。”方刚费力地扭过头。
贝姆说:“那我们一起走吧,找不到再回来,爬另外那条路。”方刚表示同意,于是决定先左后右。就在他刚朝左爬没几步时,忽然手里握着的手电筒一歪,居然不见了,光亮也随即消失。方刚有些发愣,等他回过神来,意识到是被以极快的速度给抢走的时候,忽然闻到有股臭味,正是山鬼身上和嘴里那种。
他顿时知道不妙,但已经晚了。一股强烈的恐惧感立刻升上心头,这洞穴十分狭窄,连转身都不可能,根本没处可逃。果然,方刚听到右侧传来喘息声,随后有一双毛茸茸的大手用力掐住自己脖子。他的手电筒虽然不在,但身后的贝姆手里还拿着,他也听到动静,就用手电筒照着前面,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方刚借着从身后照来的光束又看到那张脸,这次更清楚了,真是丑到极点,脑袋上全都是长长的毛,在手电筒光的照射下呈酒红色,但脸上却没有毛,眼睛反着红光。方刚下意识用右手的匕首刺去,但山鬼已经张大嘴发出吼声,它的吼本来就响,洞内又很窄,声音在窄洞中来回激荡,方刚耳朵里听到的全都是那种嗡嗡响的啸叫声,两加上脖子被掐,顿时头脑发胀、全身无力,匕首也握不住,一阵阵地眩晕。
这时,他看到有双大手在山鬼身后将它的脖子掐住,山鬼可能也没想到有这事,下意识扭头。方刚看不到山鬼的背后是谁,但听到马科斯的声音传来:“狗娘养的,我先掐死你再说!”
山鬼吱吱狂叫,双手也松开方刚的脖子,方刚马上觉得一阵轻松,至少能呼吸了。山鬼双手往后,想去抓那人的脸,但洞穴太窄,它的手被洞穴岔路的石壁挡住。山鬼又用手去掰掐住自己的这双大手,可它毕竟不是猛兽,马科斯是菲律宾和美国人的混血,人高马大,有着近两米的身高,那双手比方刚还要大一号,山鬼根本就掰不开。
它张大嘴发出刺耳的叫声,方刚立刻捂耳朵,山鬼被马科斯死死掐住脖子,声音多少有些放不开,十分嘶哑,在方刚看来就像光张嘴而不说话。它双手在洞壁上用力扳住,想向前逃出去,这时,贝姆把手电筒往前扔,对方刚说:“拿着,照它的眼睛!”
“好!”方刚努力侧过身体,把扔在膝盖位置的手电筒抓到手中,对准山鬼的眼睛照过去。手电筒是强光型的,近距离照射,山鬼顿时吱吱怪叫起来,身体剧烈挣扎。之前它被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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