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到脖子处的冰冷,顿时僵硬在原地。
胜负已分。
笛莎看着抵在她脖子处的匕首,心中有些不甘,却又对叶萱很是佩服。
从交手的那一刻开始,笛莎就能感觉到叶萱的力量在她之下,所以开始时她还有些留手,可是,随着交手时间的延长,笛莎在不知不觉中竟然使出了全力,哪知还是被叶萱打败了。
笛莎此刻的心里很是复杂。
她输了,就代表着血族要归顺叶萱了,可是,血族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要他们归顺一个人族,这让他们怎么甘心。
可是,不甘心又如何?输了就是输了……罢了罢了,血族这些年来已经渐渐没落了,就算真的能够复出,人类统治了那么久,他们也不可能再打败他们了。
血族,已经成为了一个历史,之所以还想着复出,只是他们的不甘心罢了。
血族曾经是多么强大的存在,而如今却连一个血墓都踏出不了,血族凋零,如今也只剩下他们几个人了。
盛极必衰,这是何等的悲哀啊!
想到这里,笛莎无奈叹气,道:“我输了。”
听到笛莎认输了,林萌兴奋得差点儿跳了起来。
不过,这时,笛莎又道:“只是,血族毕竟有自己的尊严……”
笛莎的话还没说完,林萌就不满了,只见她嘟着嘴,道:“难道你们想反悔?别忘了比赛之前你们立下的誓言。”
闻这时,一旁的伊思优雅地走了出来,温和道:“姑娘误会了,我们当然不会背弃自己的誓言了。”
闻言,林萌瞪着眼道:“那你们刚刚说的话不是想反悔吗?”
伊思笑了笑,脸上依然如沐春风的笑容,道:“笛莎是想说,血族有血族的尊严,血族输了,我们当然会遵守规则了。但是……”说到这里,伊思转过头看着叶萱,一脸认真道:“血族的尊严不容许被践踏,我们不是别人的奴隶。”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血族可以听命于你,但却不是你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的工具,你想收服血族,只有尊重血族,否则,就是死,他们也不会听叶萱的。
听到伊思这话,叶萱不但不生气,反而很满意。
没错,她想要的,正是这样一支实力强大而又有尊严的队伍。
若是没有尊严,也没有了强大的动力,这种队伍她可不要。
“尔等既已归顺于吾,那便是要成为吾护体之刃的。”
叶萱此话一出,血族纷纷陷入了沉思。
是护体之刃,而非开疆之刃,更不是普通的兵器。
或许一般人认为成为开疆之刃是一种幸运,因为普通的兵器是用完就丢,就算损坏了也不在意。开疆之刃是很重要的,没有开疆之刃,又何来的锦绣河山?
但是,成为开疆之刃真的好吗?
非也,相比普通兵器,成为开疆之刃更为悲哀。狡兔死,走狗烹,说的就是开疆之刃。等到功成名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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