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的研发,摘除了西方文明的铠甲缺陷,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太多的铠甲光荣史,最闪耀的不过宋朝步人甲和铁浮屠而已,用得最多的是轻骑。西方人重在铠甲作文章,往往打造最重型的重骑兵,覆甲面积更是广泛,连士兵的脸都要用铁罩护住,只露出两个眼窟窿,大大地限制了视线,因此重骑兵的交战也唯有正面冲锋,拨马掉头都是极难,重骑兵虽说昂贵,用途却也单一。
他的神武骑大概上介于轻骑与重骑之间,比之轻骑略重,又较于重骑为轻,毕竟太重会压得马匹累死,也会导致士卒心脏衰竭失去战力。易刚易柔,巧而不拙,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是曹昂一直以来苦思冥想的事。
很快的又进行了第三、四、五、六次的全面冲锋,愈来愈得心应手的新兵们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生存之道,只要护住面门,其余部位根本无惧刀剑,两马一交而过,陷阵营将士一枪攒中了板甲,只震得胸口疼痛而已,神武骑手起一枪却能将其敌军刺于马下,高下立判。
曹性怒极,他自然看出了神武骑有逐渐变强之感,暗思此等尽皆是新兵,好似在学习对手的本领般,若趁机以大股兵力围剿,扼杀于摇篮之中,倒能减少一个劲敌,而且,这些精致的板甲也让人动心不已,他可不知曹操已拥有了“造甲流水线”能够稳定的量产,只要将这些新兵都留下,黄金甲扒回去当战利品,用之在陷阵营身上,那可价值不菲。
高顺也与曹性一般念头,二人对视一眼,高顺缓缓道:“这些都是新兵,只要摧毁了指战台,他们就是无头苍蝇。”说罢,亲自率军杀向夏侯。曹性也忙跟上晾阵。
夏侯大笑道:“单打独斗吗?可真是不要命了吧?”一夹马腹,也跟着冲上前。
高顺手持马槊来战,二人立即胶着成团,转马灯似的厮杀,堪堪有棋逢对手之感,四十回合不分上下。一回合可不是兵器碰一下就算,而是交马而过才算,演义里的斗上百回合,那可能要打上半天了。
夏侯独战高顺,虽觉吃力,仍游刃有余,高顺忽得加鞭而走,他正要追上去,一瞥眼间,左侧的曹性已在远处扣满一箭,正对着自己,不禁吃惊:“遭了!”当此绝境,难以躲闪,他忽地想起曹昂所说的“三国贝爷”,当即反应过来,伸手在头盔的簪缨上一按。
头盔“咔”的一声,盔顶里特制的一层钢铁面具从额头滑下来,刚好遮住面门,同时那箭也已射了过来。
叮的一声,箭射不透钢铁面具,夏侯只觉脸颊火辣辣的疼,但还好没被箭镞射伤面孔,这让他暗自侥幸:“妈的,还好曹昂这小子送了我特制的头盔,否则老子的眼睛不保!”
曹昂知道这位叔父的性子偏激,又爱惜容貌,要真伤了眼睛,说不定真会把眼珠子嚼烂吃下去,所以他出征前便设计这顶头盔,以防不测。夏侯自恃武力剽悍,又为了激励士气,常常不披片甲上阵,曹昂再三劝告,才让夏侯乖乖的披甲。吃自己的眼珠子,这事就算是贝爷也要给跪了,所以他时常戏谑地称夏侯为“三国贝爷”。
却说夏侯目光盯住了放冷箭的曹性,怒道:“卑鄙小人,纳命来。”冲过去一刀便劈落。曹性吃了一惊,拨马就逃跑,可背后风声嗤嗤,夏侯的大刀已劈中了他的后背,曹性滚倒在地,后背伤口之深几乎洞穿前胸,血如泉涌,苟且间尚未当场断气。
夏侯可不打算轻易的放过他,纵马上前,马蹄从他的身体践踏而过,脑袋、肩膀、后背胡乱的踩,待拨马下来时,曹性已经血肉模糊,气绝身亡。
高顺见壮不禁气急,就欲同夏侯决一死战,可自己的军队几乎以一边倒的形势呈现溃败,要是再僵持下去,陷阵营都要死绝了。成廉浑身浴血,大声道:“高将军,情况不妙,还是撤吧。”
“撤?”高顺有心退兵,可千载难逢的机会摆在面前,只要打掉了沛城,刘备就丧失了后方,威震天下的关张也得败北,说撤就撤,实属憋屈。
与此同时,沛城的关羽也率军出击,呈现包围趋势,显然要跟夏侯合力夹击,来个痛打落水狗。
“走吧!”高顺恨恨地道。曹性、宋宪已死,高顺与成廉分别统领前后军,开始大步走撤退。
夏侯与关羽合兵一处,张飞嚷嚷着要从后追击,夏侯出言制止道:“穷寇莫追,且以高顺兵马不过折了十之二三,尚有卷土重来之势。”
张飞切齿道:“高顺这鸟人,俺非戳他几枪不可!你既有重骑一千五百名,何不趁此出击,打他个措手不及?”
夏侯翻了个白眼,老子的重骑是用来短程突击的,虽然重骑经过曹昂的改进,比寻常重骑兵要轻便三四成,可那也还是属于重骑的范畴,拿重骑跟别人玩追击战?神经病吧!当下只哼了一声:“如若能追上,岂用你来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