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她重新给自己取一个名字。因为我读的书是三人中最多的,所以她就让我帮她起一个。我绞尽脑汁,在家里的烂书箱里翻来覆去,查了半天,才想到一个,采薇。因为她就像那薇菜的花,小小的,很平凡,到处都是,但就是很美。可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个好名字,让我换一个。我想了很久,将采薇换成了采桑。”
周羊羽笑着赞叹道:“采桑这个名字也很美,而且比采薇要更适合她。”
这是范无救生前似乎最得意的事了。
他笑得更开心了。圆圆的脸直接将那双小眼睛都要挤不见了。
“她也是这么说的。于是她就成了采桑姑娘。
我刚才说过,老谢以往的行侠仗义的方式很简单,就是简单暴力的将之揍一顿,又什么都不说,其实起不到什么效果。《论语》有云,‘不教而杀谓之虐’。所以在我的建议下,我们两个分工合作,组成了一个团队。他负责武力动粗,而我负责打嘴炮。虽然我就是个秀才,但在我那穷乡僻壤的老家,总共也没几个秀才,还活着的那几个,年纪岁数一大把了,就算讲得过我,嗓门也没我大。
我们的团队堪称完美无缺,顿时横扫十里八乡无对手。
偶尔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我们两个联手也搞不定的,就让桑姑娘去吓唬一下。
远乡人的身份在这点上,出奇的好用。
很快,我们在家乡闯出了不小的名气,得了一个黑白双煞的名号。
不过我们的地方实在太小了,不过两年时间,我们就将附近的地痞无赖,强盗恶霸之类的通通收拾了一遍。迫于我们的威慑,也没有人敢在为非作歹。
我以为这样老谢总算能够心满意足,安分守己过好自己的生活,找个婆娘,生几个孩子什么的。可他对此并不满意,还想着去外面的世界继续行侠仗义。
没办法,我只好陪着他一起。就他那副德行和智商,保不准走不了多远,就被人玩死了。
而桑姑娘知道我们的打算后,也决定跟着我们一起离开。”
“真好啊。”周羊羽有些羡慕地说道。
三五亲朋,仗剑走马,快意恩仇。
这是他以前看武侠时才想过的梦想。
可惜随着他的长大,他才知道这天地间其实没有什么江湖,于是这个梦想就饿死了。
范无救笑着摇了摇头:“其实这个决定没什么艰难的,反正我们三个都是孤家寡人。忘了说了,老谢的父母就是被抢劫的强盗给杀害了,比我和桑姑娘所以他才一直立志于要行侠仗义的。”
周羊羽再次在心底默默感激自己生在这样一个人命不同于草芥的年代。
“那你们后来一定到了很多地方吧?就像那句沈从文的名言来着。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其实这段话后面还有一句,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但周羊羽没敢说出来。
“到了很多的地方……”
范无救抬头看向了天空,哈哈大笑起来。
周羊羽以为自己的话勾起了范无救以前的美好回忆,也跟着笑起来。
随后,范无救就那么大笑着说道:“在下了决定之后,我们就奔赴向了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和老谢只带了很简单的行李,采桑姑娘藏身于一把油纸伞,被我背着。
离家那天,我们都很兴奋,一点都不觉得疲倦,骑着马一直走。马是乡亲们赞助的。被我们帮助过的人很高兴能够帮助我们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那些被我们教训过的人,也很乐意看到我们兄弟俩的离开。
当时我们可能跑了一百里?也可能跑了两百里?记不清了,反正我们从清晨出发,一直跑到日落,才最终在一个山脚下扎营休息。
采桑姑娘负责熬粥,我们兄弟俩则负责烤猎到的兔子。然而没等我们吃上这顿特别的饭,一个浑身长着绿毛的妖怪突然从树上落了下来,舔着嘴唇,对着采桑姑娘露出了恶心的神色。”
周羊羽察觉到了不妙,而范无救渐渐冷下来的表情也验证了他的猜测。
他没敢说话,只是祈祷着能有个好结果。
“可能是心情很好的缘故,它告诉我们,像采桑姑娘这样化解了自身怨气的远乡人,对于他这样的妖修来说,简直就是十全大补丸。而为了感谢我们兄弟俩给它送上这么一顿美餐,它决定放我们兄弟俩一马。”
范无救原本矮胖的身形仿佛在刹那间拔高了千万丈。无形的杀气化作有形的黑烟从他身体上浮现出来,像是火焰燃烧那样跳动着,将他整个人包裹起来。
周羊羽只能看到有两点红芒自黑烟中亮起。
就像是,躲在丛林深处的食人猛兽。
如芒在背的他一瞬间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他只能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干扰到范无救。
“但我们是谁?义薄云天的黑白双雄。又怎么可能做出这种出卖自己朋友的事?”
“于是我们当然就对着那个妖怪拔出了武器。”
“说起来,它似乎没什么了不起。一个连飞行都不会的小妖怪罢了。要是现在,我可以一指头就碾死他。”
黑烟中的身影,抬起手,盯着自己短粗的手指看了片刻。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们,不过是两个凡人而已。
面对这样的小妖怪,根本毫无还手之力之力。我被它按进了旁边的河流中被溺死。而老谢,因为比我武艺好很多,多坚持了片刻,才被它吊死在了离我身旁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