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梅尔血鸽今年已经52岁了。
这个年纪在维京人中是妥妥的老人,但是当他站在一群大腹便便,全身肌肉松弛英格兰贵族中间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材竟然保持的还不错。
和这群柔软且苍老的老家伙相比,自己就如同20岁的年轻小伙子一样极富活力。这不禁让他感到颇为自豪,并且不停的举起酒杯,挑逗身边雍容华贵的贵族小姐们。
在维京人的族群中,胡梅尔是当之无愧的“大聪明”。
从小,他在智力方面就远比那些脑子里长满肌肉的同伴们要来的优秀。
这表现在很多方面上。比如12岁的时候,他就知道打猎的时候“把同伴推进山崖,抢夺同伴的食物“比亲自打猎,要省力的多。
等到15岁的时候,他发现在亲哥哥貌似比自己更加得到父亲大人的宠爱,他就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将一条毒蛇扔进了大哥的床铺中。
从此,大哥,就再也不会成为他的麻烦。
到了20岁的时候,他在一次劫掠返航的途中敲碎了长船的底座。寒冷的海水瞬间灌入船中,将他不会游泳的老父淹死。只有他怀抱着早已准备好的鱼泡成功飘到了岸边。
没办法,老爹活了43岁还不愿意死去。
他不死,自己就没有办法继承血鸽镇。
为了能够的到这座村庄,他手动将自己的生父升入英灵殿中。
如此,他用各种不甚光明的手段坐上了血鸽镇领主的位置。然而当他当上领主,抓来技工开拓盐场,带领血鸽镇的村民发家致富后,根本没人在意他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坐上这个位置。
村民们反而对他感恩戴德。
在血鸽镇中,他们不认识维京王,不认识伯纳德公爵。单纯只认识他“血狐”胡梅尔血鸽。
而胡梅尔老爷子的一生,似乎一直都在“胜利”中度过。
前年冬天“寒水村保卫战”中,他最后进场收割,几乎掏走了老贡克整个家底。
去年夏天,他看准时机狠狠的洗劫了一番诺森布里亚与麦西亚两个王国...
这两场大胜就足以说明这人对于战场的把握以及稍纵即逝的机会拥有敏锐如针的直觉。
去年秋天,当发现巴坎布什带领斯拉夫义军起义后,胡梅尔老爷子当机立断,带领全族坐上长船,逃往西哥特王国的自由贸易城邦中避难。
如此,带来两个好处。
1,这场战争无论维京人取胜,还是斯拉夫人取胜,他都有可能通过斡旋返回血鸽镇。
因为刚刚洗劫过麦西亚王国,此时的胡梅尔老爷子非常,非常的有钱。
2,他能够最大程度的保存自己手里的战力。
在胡梅尔老爷子的认知中,自己手下的战士只能为自己作战,为自己死亡。
任何其他人...不要说伯纳德公爵,就算维京王都不能驱使他为其卖命。
到了现在,毫发无伤的度过一个冬天的血鸽镇维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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