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比如说杀人手法,作案工具……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相似之处。
眼前这个案子,不同的受害者,不同的案发地,不同的杀人手法……
凶手似乎是在故意隐藏什么,故意扰乱报案人员的视野。
但是这也说不通。
如果说凶手真的想保险,他完全可以更好的处理尸体。
比如说土埋,沉河,拉到荒山野岭更保险。
凶手没有对尸体做任何的掩藏,这说明凶手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尸体被人发现。
为什么要这样?
这就要说说罪犯的特性和心理了。
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多重因素造成的。
特别是那种主观意识犯罪,也就是那些变态杀人狂那种。
首先就是社会环境。
比如家庭、学校、社会等,以及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都会影响到犯罪行为。
第二个,人格。
某些人格特点如攻击性、叛逆性、自恋性、自卑感、偏执狂、抑郁症等,都会影响到犯罪行为。
第三点是经验。
如果有犯罪经验,往往会影响到以后的犯罪行为。
第四个是社会影响。
大众媒体对犯罪的报道也会影响犯罪行为。
你在宣传犯罪危害的时候,偏偏就有些人去学习。
就像90年代,某些犯罪电影引起了一批年轻人的模仿。
你也不能说这个东西它不对,不应该存在。
凡事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
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有些人的心理跟大多数人不一样。
第一个,强烈的攻击性。
犯罪者常常有强烈的攻击性,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常常会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怒火。
第二个,他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
犯罪者的自我中心想法往往很强烈,他们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想要得到受害者的尊重和认可。第三个,自卑感。
犯罪者往往会有自卑感,他们认为自己比别人差,没有资格获得成功和认可,所以常常会有犯罪行为。
第四个,焦虑和抑郁。
犯罪者往往会有焦虑和抑郁的情绪,他们觉得自己活着没有意义,他们会有毁灭的冲动,所以会犯罪。
有自卑感的罪犯,他们往往在犯罪的时候,带有一种挑衅心理。
他会很在意社会的看法,所以在作案的时候,故意搞的很残忍,故意留下明显的线索,让别人发现他的犯罪行为。
说白了,他们犯罪就是想引起关注,博取眼球,想让别人看看,自己有多厉害。
这种案子很多,甚至是现实中有个案例。
国外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几年间连续作案几十起,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引起了整个国家的恐慌。
但是这家伙反侦察能力很强,警察调查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个犯罪心理专家根据自己对凶手的人性刻画,找到了一个抓住他的方法。
方法很简单,就是模拟凶手作案的习惯,去虚拟出来一个案子。
在被警方“抓捕”之后,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您猜怎么着?
真正的凶手感觉属于自己的荣耀被人抢走了,他能认得了?
那家伙就直接给媒体寄信,想要告诉别人,警察抓住的那家伙是个西贝货,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
而且,他还把其中几起案子的作案细节,一五一十的都给写出来了。
警方顺着这个线索,最终成功的把真正的凶手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