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与良好气质:“所以现在你需要一个证明”
虽然觉得面前这人是在拿自己等人开涮,但是要将所有该说的都给说明了,最后发火起来才能站住脚
证明,其实很简单,只要打一个电话给大牛就行,可惜的是,千陌今天没带手机,准确的说手机没电了,留在屋里充着电
这个证明对于现在的千陌来说有点困难,不过千陌也不纠结于这东西,既然被拦在了门外,那么也说明自己好歹已经算是到了一半,大牛问起来倒算是给了一个交代,至于郭翎那边...千陌不由眉间一挑,郭翎这家伙有点麻烦,不过随着他瞎闹就是
“我来证明”
在千陌刚想转身离开的时候,身后却是响起了一道温婉的声音,转身看去,一件白色t恤加一件紧身牛仔裤勾勒出的窈窕曲线很是养眼,不过女孩脸上带着一层霜写着生人勿近,唯有对上面前那位长得不帅的男子时,俏脸蕴出些许绯红
林冰琪很久没有见过千陌了,真的很久女孩上课时会走神想着男孩此刻会在做什么,会不经意间走到大一的专属楼层看看能否遇到想看到的身影,有时也有傻傻的看着手机是否会响起铃声这一次,林冰琪知道郭翎回港大,女孩直觉千陌应该也会出现,很幸运,女孩的直觉很准,在教学楼等候了一个半小时,双手放在裤带的男孩在女孩眼中总能清楚放映
“你们好,我是学生会外宣部的林冰琪,我证明千陌是可以进去的”林冰琪不知道千陌要以何身份进去,不过这形式上的证明不需要点明
两名学生会干事在刚才看到这冰霜女孩时顿时眼中一亮,好标致的女生,接过她递过来的证件一看,才知道原来这女孩就是大二公认的冰美人,可惜,上一次冰美人公开说自己有男朋友了,这可是碎了一片男同胞们的心等等!刚才女孩叫这名同学为千陌?...我的天,传说中全校男同胞的情敌出现了!
“呵呵,有林冰琪同学的证明自然没有什么问题,这位同学...你可以进去了”对上冰美人是笑容满脸,换到千陌身上时已经由刚才的微笑变成平淡,区别对待得很是透彻
千陌倒没怎么注意学生会两个干事微妙的变化,只是看着站到自己女孩,感觉比以往瘦了一点
“看什么呢!”林冰琪冰霜下的绯红更加明显,这男孩不说一句话的看着自己,让她有些羞意
千陌嘴角上扬,这小妮子感觉有些怪怪的,不过多出了一分婉约的可爱
“走啦,不许看”林冰琪一声娇嗔,连忙挽住千陌的手臂往体育馆走去,留下目瞪口呆的两名学生会干事
传说中冰美人竟然还有娇羞的一面...传说中的冰美人竟然在大厅广众之下挽住一名男子的手臂...传说中的冰美人竟然与传说中的绯闻男友一起出现了...
......
“冰儿,怎么感觉瘦了”被低着脑袋的林冰琪挽住手臂,走在过道上的千陌不由伸手摸了摸鼻子,气氛除了出口处震耳的喧闹声外,剩下的实在有些安静
“哪有”一般女子都喜欢听到别人说自己瘦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冰琪也不例外,不过她不想让千陌说自己瘦,怕男孩担心:“只是最近减肥嘛,吃得少了一点”
很善意的谎言,也很没技术含量的谎言,千陌却不揭穿,笑道:“减肥做什么,你在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
不是甜言蜜语,千陌说的是实话,港大校花之一的女孩确实在是什么时候都足以让人心动
心中升起甜意,不过女孩没在这话题继续,性子冰淡的林冰琪虽然在千陌面前时融化开,但是这些蜜语她不会倾诉
“千陌,你今天怎么有空回港大呢?”挽住千陌的双手更紧了些,身子不由倾斜了角度,林冰琪第一次喜欢上了这种场馆的过道,只是距离感觉好短
这种感觉叫被人依恋?千陌有些怜惜的放慢了脚步:“我是学校篮球队的教练,没来得及跟你说,下次一定”
“嗯”林冰琪脑袋轻轻点下,她不敢抬起头让男孩看到她有些发烫的脸颊:“千陌,上一次我被班上的同学问得烦了,我就说你是我男朋友...你不会生气”
林冰琪一直很知性,那一种古典的婉约气质一直是她呈现在所有人面前的东西,但是,在爱情面前,她维持不了自己的婉约气质
‘男朋友’,千陌不排斥这个词,在之前,他曾听到过另一个女孩告诉自己这件事...
“那这么说来,冰儿是我女朋友了?”千陌顺手抚了抚林冰琪的秀发,在前方一片灯光璀璨,千陌不由想到是否林冰琪会挽住自己一直走进那灯火光明处
“才不是呢”林冰琪口中的倔强否定说得实在太轻,以至于连自己都听不到,更或许说,她根本就没有在否定男女朋友会比老同学的关系更加亲密,以后自己想挽住身边男孩时应该不用这么脸红...
千陌不由放声一笑,甚是爽朗的笑声在过道中响起,虽然湮没在出口处的喧哗中,但是千陌如此放声宣示心中的高兴却是林冰琪第一次听到
抬起螓首,却发现那一双些许浑浊的眼眸正带着笑意的看着自己,一时间,林冰琪忘记了低头
千陌的唇没有那种细腻柔滑,算是半个粗人的他没有使用美容品的习惯,所以,一切都是那么天然朴素,以至于第一次吻一个女孩时竟是不懂如何开始,在唇与唇触碰的霎那,两人飞快的转过头,他们,心跳加速
ps:昨天五千多字,今天四千三百多字,字数真的不多,但是宿舍生真的写不动了,剩下的几百字发发牢骚
今天是我到工厂实习的第五天,我是一天天数过来的,很累很幸苦,所以我现在基本都是十点一过就睡觉,明早七点起来还要上班
第一份工作,真的就是一个完全不懂的菜鸟,站在那里看着别人的忙碌而自己不知道该干什么,这种感觉也不好受
我记得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就说过希望在毕业实习前将书写完,可惜,九月份以来要顾及的东西太多,一直都是一天一更,一天花费两个半到三个小时来写出一章,不说很努力,宿舍生至少做到了持之以恒
其实我很幸运,因为还没有恶评出现虽然我的没有多少读者,但是我不介意其实一个写小说的人就是把自己心中的意yin给写出来,主角的性格与经历是写书人所向往的若有机会写下一本书的话,应该不会再是都市文
今天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