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光阴确实很漫长,足以让一个人改头换面,可是你似乎还是跟十年前一模一样,要说有变化,也只能说你的头发变得长了。”
十年的时间若说一点变化都没有是不可能的,可是眼前的伍曌给他的感觉就好像自己面对是正值青春的伍曌,照她当时的年龄来算,她少说也有二十五六岁了,可是现在这个模样看来,她顶多才二十岁出头。
伍曌蹙了眉,“你是当时来医馆看病的病人吗?”
看病?宁良骏觉得好笑,“是啊,我曾经来医馆找你抓过一副药,可是你当时死活不肯抓给我。”
只知到后来,她都没有抓给过自己。
“如果你抓的是一些毒药的话,那我本着救人的原则,自然不会把药抓给你了。”伍曌理所应当的说,“来跟我抓药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你就直接说你的名字吧,兴许我还能记得。”
她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她打哑谜了,那种吊着你又不告诉的感受一点都不好。
“你还记得你曾经落水,一个男人要救你,可是却被你给拒绝了,说是要去救另一个落水的女子,这个男人你还记得吗?”宁良骏看向她,再给她一点提示,“后来这个男人又去医馆问你抓了一副相思药的药,不知可否有印象。”
在宁良骏说起第一件事时,伍曌就想起来了,当时是有那么一个男人,只是当时的夜色比较黑,没有看清楚男人的相貌,后来在医馆里她确实是有遇上这么一个男人。
惊愕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似乎不太敢相信眼前的男人就是当时年轻气盛的男孩子。拧了拧眉头,“你就是当时的那个男人?”
变化还真大啊!
这算的上是伍曌在战争之后遇见的第二个熟人了吧。
虽然对宁良骏不是很熟悉,可是他那时轻浮的印象还在脑海里,当初还特别讨厌他来着的,没想到今天晚上还靠着他救命了。
不得不说,这个圈子还是相当的小啊。
都已经算是半个熟人了,况且人家还叫出了你的名字。要是就这么走人。是不是不太合乎朋友的情义。
正好团团闹着肚子饿了,想吃东西了,就顺道的上了酒楼。去了一间包厢里坐着。
吃就吃吧,就当做是还了这个人情罢了。
“随便点吧。”反正又不是花的她的钱,一点也不心疼。
——
晚膳已经用过了,但是宁良骏一点也不介意跟伍曌再吃一顿。
“乐儿你也坐下来一起吃吧。”伍曌抱着团团坐在自己的身上说。
乐儿摇摇头。目光瞥向一边的男人,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非同一般。况且自己作为一个下人,平时没人的时候一起吃也就罢了,这个时候还有外人在,要遵守好自己做奴婢的规矩。
伍曌哪里想到一个小丫头的心思也这么重。就喂着团团吃了起来。
宁良骏看她喂孩子的动作很是熟练,不禁困惑,“这个孩子是?”
团团本来要抢话回答的。可是一张口,伍曌就夹了一块鸡腿堵住他的嘴。“刚刚在家里不还要吵着吃肉的么,多吃一点。”
伍曌笑了笑,抱紧了孩子,“这是我儿子。”
“你儿子?”宁良骏的眉头挑的老高,这她都已经嫁为人妇,并且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了?
伍曌点点头,“看你这惊讶的样子,怎么,我不应该要有孩子吗?”
“不是,我只是觉得有些奇怪罢了。”宁良骏干笑了一声,看着小男娃的脸,眉眼之间跟伍曌很是相似。
本来她是不愿意太张扬自己已经有这么大一个儿子的事情的,所以有人问起来,她就对外人称这是她的小侄子。
之所以会跟宁良骏直说,就是因为她记得十年之前发生的事情,本来还不怎么记得的,经他这么一提醒,倒是想起来了。
更加不想让宁良骏误会了,“都十年过去了,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年轻的小女孩子,与男人成亲了,有何好奇怪的。”
宁良骏喝了口杯中的茶,不经意的笑笑,也是,一般的女子早就在及笄之后就已嫁人,十年这么漫长的时间怎么可能会不嫁人了,有个孩子也不足为奇。
只是他的心中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接受罢了。
“孩子叫什么名字?”宁良骏盯着团团问道。
团团正好啃完了鸡腿,将骨头从嘴里吐了出来,“我叫团团。”
“团团……是小名吗?”宁良骏看向伍曌,“孩子的大名呢?”
“暂时还没有取,孩子的父亲是个没文化的粗俗人,不懂取名这一类的事情。”伍曌抱着孩子,“团团,别老是吃东西啊,叫这个叔叔,这个叔叔以前可是娘亲的朋友呢。”
乐儿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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