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事情去了。
读书人一般都自持身份,不愿意进入军队,庞诩曾经和军队有过接触,军队是肮、乱、差的代名词。他知道军队和兵书战策所描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和那些粗鄙的军士共事不是什么理想的事情,这次进入军中纯属是一种好奇心理。
左右无事,庞诩其实只是想体验一下军中生活和感觉。事实证明,现实是有差距的,士兵和士兵不同。左睿的士兵比徐州一带的乱兵有规矩的多,无论作战、训练、卫生、个人行为都完全不同,这让庞诩对军队的不同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是金子总会发光,陈墨没在意不代表左睿不在意,既然是陈墨送过来的人,他就要看重。
庞诩算不上精通军事,可也读过兵书战策,有最基本的军事知识。最重要的是,庞诩好学,他很快融入其中。聪明人总有机会发光发热,左睿很快发现庞诩不但善于统筹,还提出很多有益的点子,总是在左睿需要的时候给出最好的建议。
读书人的优势显露出来,不经意间,被陈墨随手扔到左睿军中的庞诩成了左睿的左膀右臂,无意中,就这样造就了一个第一幕僚。
城中射出的书信详细描述了庆州城内的兵力部署等情况,最重要的是,这封书信透露出王行瑜放保大军节度使东方逵手下大将薛怀信入城的原因。
等待严冬过去,等待援军是庆州城内驻军的目标,这个目标和左睿的目标背道而驰,时不待我,左睿看来是想行动了。
放下书信,庞诩微微一笑:“大将军说得对,我们还是在庆州城内过年比较好,总比这野外暖和。”
注重学问的庞诩以前对军队无感,可人到了某一步总会有感触,左睿的强大,节节胜利让庞诩感受到了叱咤的快感。他喜欢上了这种军旅生涯和感觉,尤其是左睿的信任让他的整个观念发生了改变。
学以致用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天下苍生,还不是为了国家稳定?左睿在努力,那位忙的整天见不到人的陈墨也在努力。庞诩意识到自己以前纯属是浪费了青春,以前的自己还是眼界太过狭窄。书本上的东西再好也及不上切身的体验,这是属于英雄的时代,需要英雄人物挺身而出安定天下。能够和爱民如子的左睿,和名声在外的陈墨显赫在这个乱世是何其荣幸!
“围师必阙!围三厥一是最好的方式,阔壕,加大劝降力度,在城北留出缺口。”
庞诩的建议让左睿笑了出来:“先生这是不准备给王行瑜和薛怀信活路啊!”
“我们不缺骑兵,让骑兵解决战斗很不错,不是想等援军吗?让他们知道我军的厉害!”
庞诩的策略很阴险,因为他知道左睿有爆破的能力,只要在一处爆破成功,城内敌军就会陷入混乱,留出的城北缺口无疑会成为敌军的地狱之门。
“先生大才!”
还是读书人厉害,左睿很满意。庞诩的建议几乎和陈墨总有些类似,不愧是陈墨推荐的人,总是会采用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胜利的策略,这位先生不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