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花显然是对林夜做出了错判。
如果她肯将自己的秘密对林夜和盘而出,或许林夜会想方设法地将她带出镇魂局的监狱。
毕竟林夜是一个热心人,对漂亮妹子永远不懂得拒绝。
就比如苏晓雪一次次想要从他那里买元阳灵液,他都表现出了莫大的慷慨。
对于黄萌萌要与他同在一个房檐下,并且对他的旅馆进行改造,他也全然选择了接受同意。
所以说林夜完全就是一个善人啊!
“好!拍完收工!”
“衣服什么的就先放你这里吧,免得下次拍摄的时候我还得来回带。”
“哦对了,等回头我再给你搞一部手机,你好好在网上对现在当红的明星进行一下搜索,然后将她们的面孔全都记住,这样下回我再来到这里进行拍摄的时候也能省些功夫。”
“毕竟时间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宝贵啊!”
“……”
如花:……
几分钟赚上亿,还嫌浪费宝贵的时间!
简直无耻!
对于没有商业头脑,有没有在人类社会中好好生活的如花,当然对于林夜所说的赚上亿资金有所误解。
想要赚上亿。
那前提是明星本人进行商业洽谈合作后再进行广告拍摄,这样才能拿到足够多的广告费。
他不过是借用如花的变化之术记录了一段视频和图片,厂商如果利用这些视频进行产品宣传,完全属于非法来源。
一旦被起诉,肯定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所以这些视频和照片真正能够卖出去多少钱,肯定是要极大程度地缩水。
不过对于林夜来说,如果钱赚的多,自然是极好的,如果赚不到钱,那也没有关系。
毕竟他选的这些产品,都是添加剂严重超标,产品宣传与用料表和实物不符,市场上口碑极差,却又一直在青州市市场上如同狗皮膏药一般上架出售的商品。
对于生产并销售这样商品的无良老板,想要找明星代言,肯定是舍不得花钱的。
不过如果他能制造出一些巧合来,那么这些视频和图片,就会成为他们用最低成本宣传自己产品的绝好机会!
至于谁来替他创造出这种巧合?
比如……
正在青城旅馆四层中进行工作的富商鬼!
所谓的无奸不商。
富商鬼能够在生前拥有巨量的财富,商业手段一定是相当不错的。
作为知道他底细的人之一,富商鬼自然不会因为赚到一些小钱就背叛他。
另外。
死都死过一回的人了,对于钱财这种东西早已经看的淡了许多。
所以由富商鬼作为他开拓“广告市场”的急先锋,一旦出了事,面对蜀黍的追捕,大可继续隐匿在他的宾馆里面工作。
再加上他镇魂局成员的身份,蜀黍肯定是无法对他的宾馆进行搜查,应该不会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即便是本市待不下去了,那富商鬼完全可以去青城市周边帮他经营金银纸厂,以富商鬼的手段或许还能够将亏损的金银纸厂扭亏转赢也难说?
离开尸魅所在的房间,林夜开始漫无目的地晃荡起来。
很快他的身形又在老树妖的牢门前停了下来。
出于职业操守,再加上以后1~5层都是他管辖的势力范围,将这里的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也应该算是他工作的一部分吧?
至少像门牌号出现重复的情况,就需要被立刻更正,免得未来其他新看守再走错了房间……
刚刚伸出手打算将大头朝下的数字9扶正,早就因为此前错失逃跑良机的老树妖,霎时惊喜地等来了第二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枝叶伸展之中,老树妖拼尽全力瞬间突破了符咒的压制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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