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郭晔身上看出一些宗主当年的影子。虽然眉眼间更像他的母亲,但说话时的样子活脱脱就是另一个郭子颐。
呵呵一笑,陈诚拍了拍郭晔的肩,缓缓道:“宗主年轻的时候可比你要淘气,三兄弟里面就属他惹老爷生气最多。少爷你也知道老爷的脾气,所以宗主可以说是被老爷揍到大的。”
尽管陈伯没有详细描述当时的场景,郭晔大致也能想象出来。祖父对晚辈的教育虽也以说教为主,但若是真的不听话,那就直接上手一顿臭揍,他自己也没少挨过。
至少能用鞭腿教育儿孙的老头,这世界上应该不多。
“不过淘气归淘气,宗主的成就确实是家族里最高的,如果不算少爷将来的话。不然宗门也轮不到他来做主,你大伯二伯只能掌握两房的资源,当然实际说了算的还是老爷。”
“您的意思是?”郭晔眼睛一亮。
“很简单啊,少爷的天分在家族中属于独一份,但到最后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所以老爷才让我一路上带你历练一下,毕竟每一位强者当年都是天才,而天才很少能成为强者。”
不等他再问什么,陈伯笑道:“好了,少爷。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冥想,既然你的状态比预想的还要好,那计划就要改改了。老朽觉得十天之内回到宗门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郭晔有点后悔了。
之后的几天,他们就在奔跑与冥想休息间往复循环。第三天抵达星罗城时,郭晔提出要补些给养,并且可能遇到需要的东西。自从在学院开了眼界后,他也学会挑选对自己有用的物资了。
陈伯表示同意,据说这次出来除了接少爷回家,还有些别的事务,再具体他就不知道了。
郭晔一个人在星罗城街市上漫步,他这次的目标是找到合适的金属,虽然临走时从学院弄了不少平日用作练习,但用来制作真正的魂导器还差点意思。
大商行是不用指望的,郭晔身上这点钱只够进去吹吹冷气,扑卖这种纯粹看运气的事情他不想做,最后很可能连裤子都留在那里。
所以他选择去杂市碰碰运气,看能否淘换到合适的。
闹市区永远是人气最浓的地带,史莱克城如此,星罗城也不例外。如今正是人群熙攘的时候,商家与小贩聚集在这片街区,无数星罗人喜欢这个时候结伴小酌一杯。
他们未必要买什么东西,仅仅是体验这种逍遥的感觉罢了。真正的达官贵族很少来到这种贱地,这种快乐只属于小市民们。
郭晔拿起一块隐隐透出蓝光的矿石,商家掏出纸笔算盘,刚想张口,那双狡黠的眼神却猛地瞪圆。
无数人的惊叫在同一时间响起。
一匹骏马正在街道狂奔,丝毫不顾及满街行人。马背上一位身着华服的青年大声呼喝,并猛力拉动缰绳,但胯下的马丝毫不为所动,依旧以冲阵的速度奔驰。
惊马狂奔于闹市,惊惶的民众丢了行李,路边的小贩舍弃了摊位,富态的商人抱着脑袋看着从头上飞掠而过的骏马,不顾被踩碎的货物,胯下一片濡湿……
唯一幸运的是还没有人员伤亡,那青年大声呼喊众人退避,自己也在努力使马匹停下。可以看出他的骑术相当不错,至少没有从马背上颠落。
郭晔本不想无事生非,但眼见着一人一马直冲自己而来。身后是一位摔倒的妇女,怀中抱着孩子,看着越来越近的马蹄不知所措。
“你大爷!”
仓促间连释放武魂都来不及,狠狠砸掉手中的矿石,郭晔迎着那匹骏马冲上。马上的青年大惊之下死命拉扯缰绳,只看黑马发红的双眼与泛起白沫的嘴角,就知道根本没有效果。
右臂被他护在身前,郭晔用肩膀硬是抗下这一撞。黑马四蹄的蹄铁在砖石上划出火星,他被顶得倒退三步,后脚踩碎一块地砖。
那黑马还想纵跃着挣扎,郭晔大怒之下再次发力,双臂缠上一层藤蔓后搂住马的脖子,竟将其硬生生压在原地。
一位少年和发疯的战马,在路中央展开最原始的角力。
当郭晔身后展现出两枚魂环时,围观众人不由得发出惊呼。见多识广的星罗城居民即便害怕得要死,也要保持自己的风度,并且事态稳定后看热闹纯属人类本性,无论哪个世界。
“你他娘的还不滚下来,等着别人扶你吗?!”
看着马上吓呆的青年,郭晔忍不住怒吼,发誓等这事结束后一定要狠狠揍他一顿。哪怕在红石城这种小地方,都没人敢在大街上纵马狂奔,否则不用沈万四发话,三大家族就能让肇事者生死两难。
结果在帝国的首都,居然还会出这种乱子,后面就是妇人儿童,这让他如何不怒?
这一声似乎骂醒了青年,手足酸软的他褪出马镫,颤巍巍地想从马背跳下。没想到那黑马突然发出一声长嘶,前蹄一耸便要立起。
郭晔大惊,召出金丝藤想要捆住这匹疯马,但马背上无依无靠的那人被这一下直接甩飞,后蹄直奔他心口而去。
“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