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跑江城市來干嘛?”
“我们,我们是准备來打工的,只是,身上钱不多,所以先混几天。”
方旭咧着嘴:“你们知道我这个人最恨什么吗?”
“最恨,最恨调戏嫂子的男人?”汉子也不傻,小心翼翼的看着方旭,询问道。
“你还不笨。”方旭冷笑一声:“不过我最恨的,是沒有眼力价的人,而且得寸进尺的人,你们拿着几千块钱走人不就完了,非要跑來找我麻烦,好好一顿饭被你们整成这样,我妞沒有泡成,这个损失怎么算?”
“这,这……哥,您说怎么算?”为首的汉子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心里也有些想打架,毕竟自己三个人,刚才一时间沒注意着了道,并不代表三个人联手打不过他啊。
只是,现在情况还沒有被逼到死路,暂时先忍忍,实在不行,打不过还能跑嘛,三个人分开跑,他能追谁呢?
“这样,一人一根手指,算是教训。不留点东西下來,要传出去的话,我面子沒地方搁啊。”
三个人虽然坐在地上都受了伤,看起來是服软了,但方旭观人的本事不弱,从几个人的眼神和气度上他能够看得出來,这几个家伙应该是惯犯,绝对不会像他们所说的那样过來打工。
如果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瞄准一家店下手,他们见这边不给钱,心里也虚,肯定不会再來第二次。
并且拿了钱之后也不敢继续惹事,因为钱到手了,还是先走为妙,不然警察來了堵住咋办?
这种人不算真的混混,最多就是流窜型的犯罪分子。
方旭不会真的饶过他们,放了他们等于祸害别的普通百姓,而且江城这地方,方旭当成自己的大本营,其他的城市方旭管不了,但在这里,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事情,他沒理由不管。
而且方旭最开始也不打算放人,只是他不想在跟沈落霞吃饭的时候弄这些事情,但他会让艾伦对三人进行锁定,可沒想,三个人不知死活的找上门來。
“哥,这,我,我们给钱还不行吗?”
“这是你们的钱吗?这笔钱我会帮老板拿回來,但买不了你们的手指,自己用椅子砸吧,一人一根,别-逼-我动手,我要是动手,那就不只是一根手指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为首汉子眼皮一眯,称呼也改了:“朋友,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以后见不到了,我不怕把你们得罪死,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自己砸,要么,我动手。”
“给脸不要脸,兄弟们,搞他。”
这次桌子已经到了,面前男人也沒有什么武器,在老大的一声吩咐下,三人均是窜了起來。
方旭嘴角一翘,缓缓摇头,真是不知死活啊…
方旭烟头一弹,顺势抓起自己屁股下面的椅子,照着为首老大的脑袋就闷了过去。
“啊…”
一声痛彻心扉的惨烈叫声,从包间内传出,透过木门,传入门口沈落霞的耳中,让沈落霞身体一颤,声音穿过大堂,出了餐馆,恰好门口三辆警车停下,一名警官下了车,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
警官身体一怔,打了一个激灵,这是碰到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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