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过围脖和手套,替大妈戴上了,“没关系,他很有钱的,你就放心地收下吧?不会找你要钱的。”
大妈整个人显得有些恍惚,摸着围脖,看着戴着双手的手套说:“好温暖啊,真舒服!”
“舒服吧?有了它们,冬天就不冷了。”我笑着说。
大妈眨眨眼睛,像是回过了神,变得很热情,“你们上去休息吧,等我做好了兔子肉叫你们,野味可补血了,大妹子不是要补血吗?”
大妈说着推着我们上了楼,开心地露出前面两排洁白的牙齿。
我们上了楼,我的脚因为淌过雪地,被冻得麻木,楼梯不好走,凯风直接把我抱上了楼,打了盆热水放在我脚边,细心地脱掉我的鞋袜,居然要给我洗脚。
一个富家少爷,堂堂魔炎少主,未来的冥王,给我洗脚?
真是受宠若惊,惊吓!我赶紧把脚缩了回来,“哎哎哎,我自己洗,我自己洗,你走开!”
他抬起一双不悦的目光,一把将我的双脚拉到热水里,“让你洗你就洗,哪儿那么多废话,磨叽!”
他洗得非常细心,一双大手磨蹭着我的脚,痒得我差点踢他,憋着笑看着他,“求你了,我自己洗吧?”
其实,大雪天里泡热水脚,而且还有个宇宙超级无敌帅的男朋友给你洗脚,那真的真的是一件非常享受而幸福的事情。
他无奈地看着我,“有那么痒吗?”
我点点头,羞涩地说:“痒,脚痒,心也痒,到处痒。”呃,其实是他洗得太温柔了,让我想入非非了,实在是有点污,好尴尬,可不能让他知道。
“好吧!那就省略这一步。”他说着站了起来,走到一旁不知道在拿什么。
我将双脚重新泡进热水里,热水的温度刚刚好,那个爽歪歪啊!还是自己洗比较舒服,让光脚在热水里踢出水声,嘴里哼着歌,心情狠美丽!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正唱着我最拿手的歌,凯风走过来,抓起了我的左手,往我手腕上戴上了一块瑞士女式手表,手表上镶了一圈小小的钻石,闪闪发亮,光彩夺目。
我抬起手看了看,问他,“送我的吗,什么时候买的?哇,好贵的吧?”
他坐到我身边,摸着手表的镜片,“还记得在托拉雅县,我们被迫举行假婚礼时,送你的那颗小钻戒吗?”
我点头,“记得,我怕掉了,放包里呢!”狐疑地看着他,“你不会是想要回去吧?”
“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他无语地看着我,接着继续说:“当时不是以为你快死吗?那个钻戒买得太随便了点,假婚礼也草率得很,所以今天补一个瑞士表给你,也是镶钻的哦!我也有一个。”
他说着,又拿出了一块配对的男式瑞士手表,换下了原先的旧手表,戴了上去。
两块手表摆在一起,成双成对。
“喜欢吗?”他问我。
恋人送表有特殊的意义,表示“一表倾心”,我宝贝儿似的抚摸着手表,猛点头,“喜欢,喜欢!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