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欠揍。
所以幽香就对着他的肚子来了一拳,当即将他揍趴在地,老半天才爬得起来。
“福......福尔摩斯......就是......”纳兰暝双手捂着肚子,面色惨白,有一口没一口地喘着粗气,“外面世界里......英国的一个很著名的小说人物。”
“他......他是个著名的侦探......或者说世界上最广为人知的侦探形象。”
“哦?这样啊?”幽香点着头道,“那你为啥要戴它嘛!”
“因为......因为老子要去探案啊!”纳兰暝突然挺直了腰板,吼道,“呼!肝、脾、胆、胃、肠、肾、膀胱,都再生成功了,总之回到正事上来!”
“接下来咱们要去寻找那个欺负了你的小弟,以及其它一大票妖怪的吸血鬼,我手头的线索,就只有他的名字,尼古莱,以及他所在的大致位置,也就是这附近。”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又说道,“我看不出这里有什么能用来藏身的地方。”
要想找到吸血鬼,必须在白天寻找他的藏身处,这是常识。吸血鬼是夜晚的王者,在夜幕的掩护下无往不利,但是在白天,他们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稍有不慎,就会面临无处可逃的窘境。但是这个地方,别说上有顶下有底的废屋了,连棵高点的树都没有,至少在地表之上,纳兰暝看不见合格的藏身处。
“也许他挖了个地洞,谁知道呢?”幽香如此推测道。
“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寻找藏在地底下的敌人呢?”纳兰暝面露难色地说道,“要是他在地面之上,我还能通过气味来追踪,但是地下......难道只能去请教勤劳的小鼹鼠了吗?”
“问你个问题,”幽香道,“那个吸血鬼,大概长什么样?”
“不知道,没见过他。”纳兰暝耸了耸肩,却又说道:
“但是我猜,他应该穿着黑衣服,脸上戴着奇怪的面具,那是他们的制服。”
“然后呢?他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我想他应该是单独行动的,他将僵尸军团集中部署在能够躲避阳光的魔法森林之中,自己在远处操纵它们,这样就没办法跟着僵尸的足迹找到他,只要他不露头,就绝对安全。”
“对了,就是这样,不露头!只要他不露头,我们就能找到他!”幽香听了他的话,忽然大叫道,“告诉我,纳兰暝,吸血鬼这事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你让我想想啊......我来到幻想乡里是十月十六号,六天之后妖怪之山发现了白狼天狗的尸体,那么案发时间大约是在第五天的深夜,也就是十月二十号晚至二十一号凌晨之间。考虑到踩点、准备的时间,我推测他们是在十八号或者十九号晚上进入幻想乡的。”
“依你所说,”幽香说道,“十八号,或者十九号夜里,应该有一个穿黑衣、戴面具的吸血鬼来到无名之丘,然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是这样吗?”
“是的,”纳兰暝点了点头,“总结下来,就是这样。”
“那就好办了。”
幽香言罢,闭上了眼睛。纳兰暝站在一旁,观望着她的一举一动。他虽然不知道幽香在做什么,但他相信她的能力。
要问为什么的话,她可是风见幽香。上一个能把纳兰暝压制到如此绝望的境地的人,已经死了三百多年了。
如果她能办到什么他绝对办不到的事,纳兰暝觉得,这很合理。
“找到了!”片刻过后,幽香猛然睁开了眼睛,伸手指着东边的一座稍矮一些的山丘,道,“十月十九号凌晨两点,曾经有一个身高大约一米七五,体重七十公斤左右的男人,来到了这里。顺便一提,他的右腿比左腿长两厘米。”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的?”虽然早已做好了心里准备,可纳兰暝还是被她给惊到了,“连他是长短脚这种事儿都知道?”
“是这片原野上的小草告诉我的。”
幽香望着他,面露浅笑。山风从她的发丝之间轻拂而过,绑在草帽上的白色丝带便随风而动,翩翩然如蝶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