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然后一抓一坐,竟然上了马背!
“天,天逸哥……”她呼吸一紧,僵硬的坐着。
“很怕?”夏天逸握着缰绳,矫健的身躯蹬着马鞍,挤到了她身后,“抱紧我!”
“!!”尤之之有种想哭的冲动,哪里敢犹豫啊,立马搂着夏天逸的腰,在马儿开始迈步,缓慢的走在草坪上的时候,她快要吓死。
越是紧张,身体绷得越紧,等到下马的时候,越累。
明明很恐惧,脸上还是倔强着欢笑,看在夏天逸眼里,又疼又无奈。
他说,“害怕就害怕,不用为了附和我而勉强自己,其实我对这里,也没太多的想法,刚好你不太喜欢,那就转售了吧!”
树荫下,他捏着她的脸颊,轻声的决定。
尤之之也是直到现在,才意识到他带她过来的原因——她喜欢,无疑他今后的重点,会更多的放在这里,反之不喜欢就转售。
听上去,淡淡的一句话,却让她感触极深。
因为是周六,接下来的两天,两人几乎腻在这里。
晨起一起跑步,饭后尤之之又跟在夏天逸身后,看他留恋般的整理马场,然后开始准备午餐,下午趁他小睡的时候,她来到马厩。
想试探着,拉近和马儿的关系。
马儿像感应到主人将要抛弃这里似的,就站在那里,任由尤之之诚惶诚恐的靠近……
等到夏天逸再找过来,已经是四个小时后。
彼时的小山坡,笼罩在碧水蓝天下。绚丽多彩的夕阳,又将漫步在深绿色的杨树林外围的一人一马,照耀得美轮美奂。
禁不住,他喊了一声,“之之!”
“天逸哥!”尤之之站在马前,脑袋亲昵的靠在马背上。
做出这样亲密的动作,不为其他,只夏天逸再考虑考虑,不要出售。
其实这两天,她虽然装作不知道,但从他时不时响起的电话中,能听出他之所以着急转售马场,是想给自己一个盛大的婚礼。
她知道,因为夏清的病,几乎花尽了他的存款,再加上她手上的戒指,他已经囊中羞涩。
别说是他,应该每个男人都是好面子,不想让他自尊心受损,所以思来想去,尤之之只能用这种最愚蠢的方法,来改变他的决定。
牵着她,尤之之兴奋地说,“天逸哥,你能不能带我跑一圈?”
那天可能顾忌到她害怕,只溜达了一会儿,猜想跑起来的感觉,应该更爽吧!
“你确定?”夏天意眼里有错愕,“不再怕了?”
“我有怕过?你要是不会骑就算了!”她一脸挑衅的哼哼着,“大不了我找——啊!”话音未落,尤之之只感觉腰间一紧,再次坐在了马背上。
夏天逸似乎被气到了,刚叮嘱她抱好,就加快速度。
一时间,让原本漫步都害怕的尤之之,吓得瞬时搂紧夏天逸的腰,还得瑟的哼起了歌。
这样劣质的演技,夏天意要是看不出来才怪。
为了吓退她,他握紧缰绳,第一次扬鞭,马儿吃痛,扬起了一阵风沙。
尤之之紧紧的抱着,感觉耳边有呼呼的风吹起来,完全没意识到,夏天逸眼里越积越多的炙热,完全来源于她。
那两团胜似棉花的部位,不停的冲击着夏天逸的感官,相偎的身体,也在马儿奔驰中,越靠越近……
后来,究竟是谁先主动的,谁都说不清。
等到一切结束,尤之之再一次无力的爬在夏天逸怀里的时候,想着刚才不可思议的激情,完全不敢相信,那么疯狂的女人,竟是她。
所造成的后果便是,着地后,她的腿是抖的。
真的抖的无法行走,腿那里好像还磨破了皮,要不是夏天逸抱她,估计天黑都回不去。
甜蜜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三月一过,马上就是四月。
四月末和五月初,已经没什么区别。
参加护士证考试,第一长是五月中旬,已经正式到军区医院上班的夏天逸,早早的送媳妇儿到考场。
临下车前,他拉开暗盒,“之之——”
刚开口,就被尤之之猛得一声‘呕’给打断。
瞧着尤之之不太好的脸色,夏天逸想到了什么,想都不想的拉过她手腕,然后摸向脉搏。
“你,怀-孕了!”他要做爸爸了?
夏天逸脑血轰的一声,炸了锅一样,立马发动车子,“走,回家!”
尤之之一怔,“大哥,我马上就要考试了!”
“孩子都有了,还考个屁!”冲动下,夏天逸爆粗,又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不该有这样的胎教,立马改口对掩饰,那激动的模样,惹得尤之之扑哧笑了!
“天逸哥,你很喜欢孩子,对不对?”
“……对。”莫名的,夏天逸就想到了小菠萝,那个时候,每当小菠萝软软的叫他夏粑粑,他多少希望那就是他的孩子啊。
这一刻,这样猝不及防的小生命,降临在考试前,尽管他极度的不愿意,尤之之还是进了考场。
不止这次,就连半月后的第二次考试,她亦同样。
那固执起来的样子,让夏天逸无可奈何,只能随她高兴,随她去了。
很快,进入了金秋九月,就在尤之之查到‘合格’的成绩单,两人决定举行婚礼的时候,夏天逸接到了好友云少宁的来电。
此时此刻,云少宁已经站在安检前,是祝福也是告别。
看着蔚蓝的天,他将要前往的国度,遥远也近在咫尺——北苏丹。
那个不怎么和平,却有她驻扎的地方。
作为非军人的外援,云少宁是托了很多关系,才有了这次转机的机会,最后搭上物资援助的卡车,来到位于撒哈拉沙漠最东部的边境。
来的路上,他想了许多,18个月的维和期,眼看就要期满。
不管她同不同意,他都来了!
其实早在宋清柔离开的第二个月,他就已经查到她的联系方式,这18个月以来,他不是没联系过,只是每一次的联系,她都敷衍。
是那种,托同事说:没有这个人、打错了等等的借口。
看着手心里,早已经烂记于心的地址和号码,云少宁苦涩的笑了笑:你在的,你一定在的对不对?
颠簸的途中,他靠着车体,半睡半醒中,不禁回想着儿时——
从小,他就没有父母,更不知道他们什么样。
是孤儿院的院长,捡到他的时候,衣服上用血写着这三个字,所以才有了他的名字。
大概是在他九岁时,因为他向来木纳,还有些笨笨的,反应迟钝,许多的时候都是受欺负的。
其实孤儿院也不像外界所了解的那样和睦,会有争相表现,好让自己更出色,能让前来收养的有钱人看中,然后结束这样颠沛的生活。
那个时候,每每都是他逃避的。
他讨厌被人当成货物一样,挑来选去。
然而越是这样,越能引起侧目,当他被一家教授所相中,将要领走的时候,另一个孩子嫉妒,给他下毒不说,还把他打了。
之所以没反抗,完全是他不想离开。
当时的宋清柔,明明只有五岁,是一个多月以前,才过来的。
无意碰到这样的一幕,小姑娘明明个不高,充满了正义,当即就找了来了院长。
事情经历了解后,他还是选择留下。也因此他落下木头、傻子的别名,通常他们讽刺的喊,并找事的时候,他像往常一样,还是沉默。
宋清柔再次看不惯,竟义无反顾的保护他。
哈,才五岁的孩子,大言不弹的,保护已经九岁的他?
第二天,云少宁才知道,她做到了,只因为她有位有权有势的叔叔——宋一海。
但好景不长,因为宋一海调配的问题,宋清柔也跟着离开了。
尽管走的那天,他们什么话都没说,但云少宁依旧感觉到了什么,也正因为这样,才在他以后的岁月里,每每都会想起她。
被沈越老先生收养,是一个错遇。
相遇的那天,他们开着豪车经过,有车模从窗口掉下来,刚好被他捡到。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沈衍衡,和他同岁。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能清晰的记得,顽劣的沈衍衡说,“外公,我喜欢这个闷葫芦,让他陪我吧!”
于是,他就这样成了沈家的孩子。
具体为什么会离开孤儿院进沈家,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云少宁都无法回答。
直到发浑的沈衍衡,越来越调皮,最后没有办法,才将他弄到部队,送他入伍的那一天,云少宁找到了进沈家的原因。
是希望有一个更好的起点,能更好的站到她面前。
部队门口,她似乎没认出他来,只是和前来送她的宋夫人挥手,也叮嘱着宋一海要注意休息。
十年不见,他和她都在蜕变。
那个时候,云少宁谈不上自己有多帅,但她是耀眼的。
她肌肤本身就白,一身崭新的军装,勾勒着凹凸的身段,也衬得她笑如春花,特别的灿烂。
那天明明是乌云压境,但云少宁的内心,却是一片晴朗。
此后的每一个月,他都肩负起书童的责任,前来照看沈衍衡,也刚方面打听关于她的事。
离开的时候,云少宁万万没想到,竟然和她撞了个满怀。
四目相对下,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芳香,羞得他结巴不成声,“对,对不起,你没事儿吧!”
“你说呢?”宋清柔凶巴巴的戳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