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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秘密和人都太狗血我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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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然不能让他占了便宜,反挠回去是必须的!

    这是穆清清跟荀漠从小就爱玩的小把戏,如今我居然也乐此不疲。

    当周景推门进来之时,我与荀漠正挠痒痒挠得死去活来。

    我跟荀漠滚作一团,跟擅闯别人房间的周景大眼瞪小眼。

    “你们在做什么?”周景看着我们,表情严肃。

    想到世仇,我又起了鸡皮疙瘩,下意识的往荀漠身边靠了靠。

    荀漠将我护住:“没搞错吧小侯爷,怎么也该是本王问你为何不敲门就进来吧?素闻小侯爷一向重礼数,懂……”

    荀漠话没说完就没声儿了,我惊悚的看着他软软倒下,都不知道周景什么时候出的手,他上来一把拉过我,我下意识的就出了手,他折扇轻挽,几下便将我制服,将我双手反剪往身前一拉,在我耳边道:“白大夫居然有两下子。”

    “你……你要干什么?”

    他将我翻了过来,二话不说掀开面纱便吻上了我的嘴巴。

    我的大脑就此短路。

    然后我就狠狠的咬了他的舌头,这不是自找的么……

    我听见他闷哼一声,离开我的唇,嘴角溢出一些血来。

    事实证明,即便接吻他也防备得很,咬掉他舌头的可能性不太大。

    他的呼吸很重,不知道是不是疼得很。

    “我总以为你是她。但她曾对我说过,她会舍不得,可见你真的不是她。”他一下揪住我,我抱着门框正要干嚎,便被他点住哑穴,不由分说的往前拖着就走。

    他一路拉着我,我不停呜呜咽咽的挣扎,忽然觉得自己真特么的憋屈,一下拉过他的手,便狠狠的咬了下去,我现在大抵也只能穷狠到如此地步了,身负血海深仇的周家后代周景能随意将我弄死,比起他来,作为同样身负报仇重任的穆家后人,我的人生真是太失败了。

    他猛然停住,却没有挣脱开,容我将他的手背咬得出血,直到咬到骨头再也咬不动了,他还是死死的抓着我。

    我边咬边死死的盯着他。

    外头有点黑,他一步步向前,我被逼到一棵树下面,他俯身靠我极近,呼吸沉重:“你恨我?呵呵。”他低笑一声:“这很好。”

    我被点着哑穴,只能用眼神表示愤怒。

    “怎么?想跟着晏王?做王后?白九,你休想知道么,你休想!”

    我靠着树干狠狠的盯着他重重喘气,面纱都被我吹得频频掀起。

    他解开了我的哑穴,满眼的不屑和示威:“白九,你不要忘了,你是本侯看中的人,也是你答应替本侯做事,那么你就不要跟本侯耍花样,想着从本侯的身边离开……”他话音刚落,便重重的呻吟了一声,我手中的匕首堪堪好的插在他的胸前,我本是怒道极点拔出匕首想都未想的胡乱扎了下去,却没想到这一下真能扎中。

    我也没跑,只是看着扎进他身子的匕首,靠着树干颓然道:“要死就一起死好了,这样子,累不累……”

    他忍着没倒下,往前一步,倾身在我的身上,低着我的额将我看住,说的却是:“你真的愿意同我一起死?”

    ***

    鉴于南宫家有太多秘密,于是在周景的授意下,姜王只是将他们家贴了个封条,一切都等周景亲自处理。南宫逸本人则被安排押往卫国,锦鸢和荀漠一合计,打算在路上动手劫人,想来他们计划能成功绝对要算上我一份功劳,若不是我将周景给重伤了,能这么顺利从周景手上截到人?

    荀漠和锦鸢将奄奄一息的南宫逸带到我跟前,如今我住在荀漠给找的藏身之所。

    南宫逸虽然获救,但也是半条命没了。幸好我这鬼医白九的名头不是白顶的,师叔能将死过去的我弄活,深得他真传的我自然也能将半死过去的南宫逸弄活。

    可复活之后的南宫逸一点儿也不让人省心。

    比如刚开始恢复意识,他就拒绝喝药,一副万念俱灰的死样子,荀漠本着“我救了他任务就完成了”的态度放任不管,锦鸢在榻前端着药长跪不起搞得膝盖肿得老高也没能劝他喝下去一口汤药,最后还是我亲自出马,挽起袖子捏住他鼻子,那么暴力的一灌,问题就解决了。

    我把南宫逸呛得七荤八素,无视锦鸢的心疼,反正将汤药灌下去就行了。在后面的日子里,锦鸢端药跪着他反正是不喝的,非得我撸起袖子他才就范,所以我最近想搞个研究:课题是“人是不是骨子里都有种犯贱的潜意识?”

    想来南宫逸也算一代风流翩翩佳公子,落魄至此让一向对美男颇有怜香惜玉之气度的我于心不忍。南宫逸是荀漠情敌,荀漠不搞死他已经算很不错了,自然不要指望荀漠还能在生活上关心他,锦鸢处心积虑的搞垮了南宫家,南宫逸不搞死她就已经很不错了,自然不要指望南宫逸还能接受锦鸢在生活上的关心。

    可是,这一切都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给你看病可以解释为我医者仁心,可是被逼着隐居在这里还要帮你做物理治疗和营养饭菜是要闹哪样!

    一般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都喜穿白衣,我们的南宫公子也不例外,这种癖好简直让我对白衣服更加深恶痛绝,花痴白衣美男的少女们,可有想过在骚年倜傥的背后,有一个洗衣服洗到手抽筋的苦逼姑娘。

    锦鸢是个杀手,杀手她不会洗衣服啊!活儿都我一个人干了啊!

    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都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最好是护士,温柔又会照顾人,我特么的是个神医!比护士姐姐不知高了多少段位。二,做得一手好菜。我在深山老林里一住就是三年,把我的一众师兄个个儿养得足足胖了两圈,直接废了他们做美男的身材,后来又在孕妇南宫晴的百般蹂躏下如今一盘青菜都能让我做成满汉全席的味儿,我的厨艺那真不是盖的。三,勤劳会做家务。这一点详见我跟南宫逸穿的白衣服,有谁能将白衣服洗得天天跟新的一样?!还是在这没有立白汰渍和奥妙的年代!

    都说操蛋的人生出人物,苦逼的人生出人才,想来刚穿越那会儿我还曾羞愧的觉得自己身无长物,如今我自己对自己都刮目相看了!

    锦鸢每天都红着眼睛要来照顾南宫逸,奈何水平实在不够,要知道照顾真不是嘴上说说的,吃喝拉撒哪一样不要操心,她既不会做饭又不会洗衣服,连个药都灌不进,我很想问她,请问姐姐你要怎么照顾他?!

    不过南宫逸也真是会得寸进尺,每次都要掀掉锦鸢端进去的药碗,而这个时候锦鸢一定会哭着跑走,他们搞得我煎了半天的心血化成一地渣渣不说,还要我打扫房间,尼玛我的名字叫白九,特么不叫白劳好不好?!于是我坚决不肯锦鸢再碰我的药。

    荀漠你这个魂淡,你到底是有一颗怎样秀逗的脑袋才留下我,让我照顾这两个跟你一样魂淡的魂淡。

    荀漠说我必须藏起来,因为周景在翻天覆地的找我。

    我当然知道他会疯狂的找我,除了我差点将他捅死之外,还因为齐国那只老色鬼对南宫晴十分垂涎,跟卫国和姜国谈的一切条件只等南宫晴睡到他床上再议。

    都说事分好坏,我习得一手医术终于让我不靠他人勉强糊口度日顺带自己给自己看病,却也让我给变态惦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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