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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剑器行,公孙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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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真有这么好看?沈云暗暗道。

    方人胥倒也洒脱。抱拳笑道:“既然小姐和公子有请,在下便先舞一曲吧!”说罢,提剑在厅中立定。而早有乐师准备妥当,一见这模样便换了配合剑舞的釜鼓、铁镍、缶等物伴奏。

    只听釜鼓一响。方人胥单手擎剑,宛如青松!缶出沉声,剑势如龙,铁器交鸣,则剑光似电。这乐师跟方人胥也不知是配合了多少次,两者之间的配合极为默契。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方人胥的剑舞的确非常棒!剑势忽高忽低,剑光似婉转霹雳,看的人心潮澎湃,不能自抑!

    “好!太棒了!方人胥,你太帅了!”旁边的方归云发出尖叫,小手不住地拍,兴奋的小脸通红。迷离的要滴出水来。那样子跟现代少女脑残粉见到自己偶像似的。

    方仲也连连赞叹,看来这憨张飞,也不单单是个只玩暴力的人啊!

    沈云被方人胥的剑舞深深吸引,目不转睛。他本不信一个人可以将剑舞的如此出神入化,甚至想过当年杜甫的《剑器行》只是古人没多少娱乐项目,所以才把一次宴会上的情景无限夸大罢了。但看过了方人胥的剑舞才知道,在华夏一脉的血统中,对于美的审视其实是无关时间的!这方人胥的舞剑之术的确可以称之为神了!

    一曲舞罢,方人胥敛腹收剑于身,脸不红气不喘,潇洒自若!宛若天人!

    “好!”半晌,沈云才想起要鼓掌,拼命拍手笑道:“好,太好了!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方兄这支剑舞,堪可与之媲美啊!”

    此话一说,周围顿时安静下来。沈云愕然转头:“呃?我说错什么了吗?”

    方仲挠挠头:“没,没什么,只是,只是没想到渤海侯文采如此了得。我只是觉得方先生的剑舞好,却老是找不到词句来形容,渤海侯信口拈来就是华丽的诗词歌赋,你也很厉害啊,渤海侯!”

    那边方归云也双手捧心,迷离的眼神看着沈云,赞道:“没想到渤海侯还有这样的文采啊,哈哈哈哈哈,那些看过方先生剑舞的讲师教授都做不出这样的诗句呢!看我改天念出来,不羞死他们!”

    糟糕,一不小心,好像又做了一回时空剽窃犯!

    沈云正要解释,方人胥却忽然朝沈云郑重行礼,低头道:“学生方人胥,代师傅谢过渤海侯赠诗!若师傅知道,定然是十分高兴的!”

    “呃?你师傅是……?”沈云茫然。

    方人胥抬头:“家师正是剑舞大师,公孙大娘!当年在寿成殿,家师一曲剑舞名动天下,先帝曾命集贤殿诸位学士赋诗以贺,可那么多贺诗里。却没有一首能比得上渤海侯今日之作。家师若是闻之,定然欣喜!”

    嚓,公孙大娘的弟子不是李十二娘吗?怎么变成了眼前这个俊俏的男人?当初杜甫就是看了李十二娘的剑舞,才写下《剑器行》的。而自己这次也是看了公孙大娘的弟子剑舞,才一时忍不住“剽窃”了杜巨巨的诗,这是巧合还是上天注定……?

    等等,公孙大娘还没死?

    “尊师现居何处?高龄几许?在下能否有幸去拜访她老人家?”沈云急急发问。

    要知道。上辈子的沈云可是这首《剑器行》的忠实粉丝,既惊叹于杜巨巨的华丽诗句,更加向往公孙大娘的绝妙舞姿。若是她还没死,有幸能去看她一眼也不枉这一趟穿越了。

    “噗哧”一声,方归云笑的直打跌,而面前的方人胥也有点脸红。吭哧吭哧了半天也没说话。

    最后还是方仲看不下去了,才忍着笑意道:“公孙大娘就住在临颍,不过人家今年才三十六,当不得渤海侯称她‘老人家’两个字的。”

    啊?三十六岁的公孙,大娘?

    沈云实在无法将“大娘”两个字跟三十六岁联系起来。其实这也是沈云历史知识的缺失导致的。在古代,父母经常将大女儿称为“大娘”。此“大娘”跟后世的“大娘”是两个概念。当然,“大娘”还可以指正室夫人。比如沈云就要叫萧琴为“大娘”。总之一词多义,看情况而定。

    这公孙大娘,只是公孙家的大女儿的意思罢了。沈云不明所以,又有现代思维先入为主的观念,所以才闹了个这么大的笑话。

    好在四个都是年轻人,也没人会去记这么多。沈云的尴尬在解释了几句也就过去了。之后便是探讨剑舞的时间了。当然,更多时候是方人胥讲,沈云三人听。听的多了便也明白过来。剑舞并不等同于真正的剑术。剑舞,只是给人观赏的,而剑术则是强身健体,甚至要与人搏杀的。方人胥之所以会被人称之为“剑神”,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剑舞之术”,而非“剑术”!

    “不过,家师的剑术当可称之为‘神’!”方人胥说。“家师十六岁成名,二十四岁便被先帝请入寿成殿为先皇太后贺寿。之后虽隐居临颍,但从未间断修行剑道。如今的剑术已超凡入圣了!

    闹了那么大个笑话,沈云倒也不能动不动就想着去拜访她“老人家”。但去见一见“公孙大娘”的心情却更加急切。

    方人胥说,公孙大娘在十八岁时,其实已经嫁人,夫家是临颍的姚姓大户子弟。自从二十四岁名动天下以来,无数王公贵族,甚至商贾富家都前往拜访,想一睹公孙大娘的剑舞。日子一久,姚姓家人有些不胜其扰。为此公孙大娘还吃了夫家一些苦头。为了避免夫家不悦,导致家庭不和,三十岁以后,公孙大娘就谢绝了一切拜访者,安心在家相夫教子。而方人胥是公孙大娘在二十六岁时收养的一个孤儿。公孙大娘与他名为师徒,实为母子。

    沈云还打听到,公孙大娘生有一儿两女,儿子与方人胥差不多大,二十岁左右,叫姚兴。大女儿已经出嫁,小女儿还小,才不过十岁。其夫姚安春只是个普通人,但管家甚严,特别不允许子女跟公孙大娘学习剑舞。所以公孙大娘只能将一身技艺都传给了方人胥和另一个叫李怜儿的女子。

    这李怜儿是方人胥的师姐,比他要早三年进入师门,当初可是跟着公孙大娘进过皇宫的。不过现在也像方人胥一样出师,开始闯荡江湖---当然,这是沈云的说法。实际上是师姐弟两人都这么大了,总不能天天在公孙大娘家吃闲饭。姚兴春本就不是什么大肚量的男人,白养了他们两个这么多年也够可以了。所以方人胥跟李怜儿现在是出来“找工作”,跑江湖赚口饭吃罢了。

    别以为古代那些江湖侠客闯荡江湖有多么潇洒,多么风光,他们也是人,也是要吃饭的。在王法昭昭的盛世大汉,他们一身技艺总不能去打家劫舍吧?大部分跑江湖的不是流落街头卖艺,就是跟方人胥一般,入了某个王公富户的府里当幕僚,其实就是个买技艺的艺人罢了。

    谈不上什么英雄气短之类的,反正方人胥就没有这种感觉。他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像他这样跑江湖的不胜枚举。能在淮南侯府里尽职的完成自己的表演,混口饭吃,日子过的不算清闲,但也不会奔波,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生活嘛,总不像小说里写的那么风云激荡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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