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越看着眼前这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追他们的这位穿着一身保安制服,脖子以下还像个人,脖子以上那可真得用天上有地上无来形容了。
它的脑袋奇大无比,圆滚滚的,像只被吹胀的气球,也许它脖子上顶的东西不应该被称为脑袋,因为那东西就像水中寄生虫的壳一样是半透明的,表面没有五官,十分光滑,薄薄的皮里包裹着黄绿色的絮状物,宛如包着一股涌动的浓痰。晃来晃去的浓液里还时不时翻出着两条黑色的带状物,长相神似黑色版的绦虫,正不停地蠕动着,差点没把路越看吐了。
路越学过很多赞美美好事物的成语句子古诗词,随口就能评两句风花雪月、春光秋色,但没人教他如何形容恶心的事物,他心里空有千感百意,却没法表达出口,最后只能干巴巴地憋出一句“卧槽!”
这边路越已经被打击地回不了神了,那边菲尼克斯见识过一次后学乖了,没有再抬头看,看目标入套,连忙拉绳。路越只觉手上的绳子一紧,巨大的扯力差点没把他拽出去。
穿保安服的没有注意到脚下的绳子,被绊了个正着,整个身躯笔挺挺地摔出去,它装满黄液的脑袋像只水球一样啪地砸破在地上,黄黄绿绿的浓浆爆了一地,一股难闻的腥臭和酸味立即充斥了整个拐角处。
在所有感官回笼之前,反胃感拼命上涌,路越只觉得浑身的毛都要炸起来了,他止不住干呕,幸好前面吃的东西不多,肚子没什么货,只呕出了几口酸水。
菲尼克斯捡了手电筒,又将两条腰带解开,把路越的那条递还给他,看路越吐的辛苦,十分关切地问道:“你还好吧?”
又被骗了的路越踢了一脚保安的尸体:“好个屁!就这货还是天仙?”
菲尼克斯回道:“可不就是天仙么,地上哪有长成这样的,地上没有,那肯定就是天上的了。”
“天上的长这样,那还上个屁的天堂!一上去,吓都被吓死了!你当大家都是傻子?”
菲尼克斯竟然还点点头:“没错啊,民众不了解事实,他们被忽悠了,真正了解事实的那帮人哪个不是赶着下地狱,地狱才是乐园,你看人类常说的那个谁不是急着下地狱么。”
路越都被菲尼克斯的歪理气笑了:“按你这么说,佛祖才是懂行的?”
“你说是谁就是谁,不过我想问我们能不能离开这个地方再聊?”菲尼克斯指了指保安尸体,“味太大。”
在这个地方聊天实在不是一个好选择,保安浓浆的味道太呛人,腥酸味直往鼻子钻,仿佛有人拿了一块在醋里泡了半个月的抹布往你脸上拍。
路越尽管在其他方面对菲尼克斯的话产生质疑,但在这一点上他百分百赞成菲尼克斯的提议。
他们有了手电筒,在黑暗中前行就容易多了,保安虽然长得吓人,但能力出乎意料的弱,很简单就能干掉。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打算多放倒几个,多获得些手电筒,以备不时之需。
走着走着,菲尼克斯一拉路越,指了指另一条走廊拐角处的方向,轻声说:“又来一个。”
走廊拐角那里有一道光晕,正以固定的频率轻轻晃着,是手电筒的光打散在地上,亮光正往他们这儿来。
路越问:“还是那东西?”
菲尼克斯说:“难说,我们只遇到一个拿手电筒的,不好参考,有可能是其他人和我们一样从恶臭保安那拿到了手电筒。”
路越就着手电筒的灯光看了下周围,想了想,对菲尼克斯说:“我有一个办法,我们可以躲到这间阅览室里。”他把灯光打到阅览室靠走道一侧的窗户上,“你看,这下半截玻璃是磨砂的,上半截是透明的,我们可以站在里面的书桌上,从上面的玻璃往外看,看看来的是人是鬼。”
两人鬼鬼祟祟地摸进阅览室里,中间菲尼克斯还要去掏桌肚里有没有吃的,被路越给制止了,他还没有忘记桌肚里躲着什么。他们站在桌子上,磨砂玻璃只到他们的胸口处,正好能让他们透过透明玻璃看见外面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人在走路时是不会往侧上方看的,他们被发现的几率很小。
路越关掉了手电筒的灯,阅览室里一片漆黑,四周静谧无声,路越和菲尼克斯站在桌子上,紧贴着窗户直挺挺地站着,一动不动。要是有人大半夜地看到这一幕,肯定会被这诡异的场景吓得抽过去。
拐角那边的灯靠近了,路越绷紧肌肉,做足了心理准备,等会儿不论看到什么总不至于像刚才那样吓得叫出来。
在这个时候,他的大腿被人拍了一下,那力道不重,却让路越一下子警觉了,他的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
什么东西?黑毛桌肚鬼?这间屋子里也有?他刚才十分小心地没有去碰椅子啊,难道是菲尼克斯这个混蛋没听他的话,一不注意碰到了?
正胡思乱想间,他又被拍了一下,这下力气很重,疼得他一龇牙,同时有什么东西凑到他耳边,湿润的气息喷了他一脸。
路越心里咯噔一声,什么时候靠的这么近了!
紧接着,他就听...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