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并没有选择和李建梅一样在同一所学校申请学位,她在放逐了自己半年后,发现了自己迷上了摄影,只是,就算她现在的身体条件已经接近了正常人,甚至比起正常人也要健康一二。只是,骨子里的娇气,还是很难让她成为一个合格的职业摄影人。她并没有办法攀山越岭只为了太阳初升时的那一抹绚烂的毅力和韧性。
不过,也许是因为摄影带给她美的震撼享受的缘故,她对于儿时在母亲夏美月熏陶下学习的琴技和画画又都添了许多兴趣。她慢慢地又将这些技艺捡了回来。最后在母亲夏美月的推荐下进入了音乐学院主修钢琴,辅修小提琴。闲暇的时候,她也会自己钻研古琴。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大家,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有些盼头,更加的恣意一点罢了。只要她想,她可以随时背起相机,去四处采风。也可以背起画架,在咖啡厅的临窗口,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就这么画上一个上午。又或者是去听听音乐会,自己练琴练很久。
她觉得这样子一个人的生活很棒,不知不觉间,她完成了自己在音乐学院的进修,接到了交响音乐团的邀请,希望她能够成为参与其中成为一名小提琴手。她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她弹琴从来就是为了自己,她自然希望能够有一些听众,可这些听众她不会局限于是些高雅的懂音乐的人士。她只是想要弹奏了就弹奏。甚至她高兴了,拿着小提琴在广场人来人往的中心就可以即兴来上一曲。
她骨子里的野性早就已经被这几年随心所欲的生活给骄纵了出来。
在这个时候,她接到了李建梅的结婚邀请函,邀请函上新郎的人选正是当年那个李建梅不肯承认其男友身份的男士。
邵祺乐不知出于何种心态,还是去参加了李建梅的婚礼。说起来,这些年,身边的人陆陆续续地也都有了自己的幸福。那个让她纠结了一世的张梦欣且不说,早早地就嫁人了。在她进入音乐学院进修的第一个学期,国内的邬心雨就也给她发来了结婚邀请卡。
真要说起来,她对邬心雨其实并不熟悉,可因为记忆中窥探到的有关异界来客的记忆,知道在那个她心中,邬心雨就相当于是那个所谓主世界的她,她便特地请了假,回国参加了邬心雨的婚礼,见证了邬心雨的幸福。
现在,又轮到了李建梅。似乎,当初围绕着邵启斌身边的女人,一个一个地也都走了出来,开始有了各自的幸福。
婚礼上,不知道谁起哄,闹着要听她这个伴娘的演奏,气氛正好,她心情也不错,便即兴弹奏了一起结婚进行曲,又在众人的起哄下复弹奏了一曲致爱丽丝,欢快的曲调,让大家也不由得跟着起舞。
原本,她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友人的婚礼,却不想,在这场婚礼上,却招惹了那么一个死皮烂打的“臭流氓”。
威尔斯明明就已经二十八岁了,却还是像个大男孩,只是,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却已经是世界上都有名的摄影师了。婚礼后,她就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道何时开始到处出现这个大男孩的身影。无论她怎么拒绝抗拒,可这个威尔斯却总是锲而不舍地一再出现。
到最后,她已经对对方灿如阳光的笑容没有了半点儿的抵抗力。
在看到对方精心布置的房间里,满满的全是自己的照片,有低头发呆时两眼空茫的傻样,也有微微蹙着眉,拿着画笔站在画架前的样子,最多的是自己弹琴时各种各样的样子。这些照片甚至连续起来就能够组成一幅动画。
面对对方的求婚,她到底还是动心了。
也许,她该努力地超前迈出一步。
她的婚礼并没有大办,按照她的意思,家里只来了母亲夏美月和已经提前退休的爸爸邵冠杰,至于邵启斌却是身居高位,根本不可能随便地出国。
婚后的生活,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除了身边多了一个随时随地都热情地让她快要化掉的丈夫。以及在她画画弹琴的时候都要下意识地提防会有某个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家伙会随时扑过来将自己啃噬干净外。其实,真得都挺好的。
当然,每当已经成为她的丈夫的威尔斯要去外面拍摄,而她因为身体原因,有些地方她便拒绝去,这样子,她便也得了一段悠闲自在的时光。
不过,后来有了孩子之后,似乎便是连着难得的偷懒也没有了。
当然,有了孩子之后,威尔斯也就甚少再自己出去单独摄影了,反而专心于成立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明明威尔斯就是个宠溺儿女的,可偏偏每每还要以她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就将重心放在孩子身上不再爱他了为理由,使劲儿地在儿女都睡着后,想着法子地折腾她。
便是这样的折腾,她心中日渐充实的幸福和满足却也越来越真实。
呐,异界来客,她很幸福呢!
你呢?
你幸福吗?
你的那个未婚夫肯定也对你很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嗯,明天大概会写一个洪欣然的番外。
这周还有榜单在,看到有亲提议说是可以写倒霉催地继邵祺乐后被系统砸中的故事,嗯,有可能会写个短篇的。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啊。反正先凑够榜单字数再说,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