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就像顾贞观所说的“非文人不能多情,非才子不能善怨。”所有的词人中,林夏最喜纳兰容若。
熟读之,性情自然也或多或少受了他的影响。
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用古语而言,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装13。
不过林夏可不敢让自己和古人那样清高,有气质是好事,但凡是有个度,过了这个度,就是装13了。
林夏自认凡人一枚,可不敢脱离群众。
想柳梓清那样,气质卓绝的,林夏羡慕的同时,却也觉得深深的佩服。
这得有多大的心里承受能力,才能变成这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样子。
她可做不到。
当然,目前为止,林夏对柳梓清的印象还是非常好的,自少从街上偶遇那次的事情,可以看出她的风度确实绝佳。
若易地而处,她在柳梓清那个位置,谢郗彤这样对她,她可不能保证丝毫不计较。毕竟她又不是个面人,忍忍欺负。
就算有陈子墨,她也受不得这个气。
何况柳梓清这么出众,什么样的男人没有,非得吊在陈子墨这一颗树上。
所以,林夏还是十分欣赏她的行事做派的。
至少和谢郗彤一比,就像一个泼妇和一个贵妇。
咳咳……虽然她和谢郗彤是好友,可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话,不是么?
“呵呵,彤彤这孩子啊,好是好,就是太喜欢黏你了。”林老妈话音刚落,林夏额上就挂起了无数条黑线。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味呢?
她可不是蕾丝!
不对,谢郗彤也不是蕾丝啊!
打住打住,这都什么跟什么,林夏森森的鄙视了下自己,扯开话题“老妈,林辉呢?今儿怎么没回来吃饭。”
“他和你爸在店子里守着呢,和旁边家那几个小孩玩的可疯了,你别担心那家伙。”林老妈无甚在意道。
林夏笑了起来,她们家租的那条街并不是商业区,只是因为周围有几个小区,离林辉的学校也近,所以生意算不得十分火爆,却也还是很不错的。
而那一条街都是卖东西的,或是卖饰品,或是卖书,或是开超市和小卖部。
她家店铺隔壁就是一家书店,店主是一对夫妇,夫家姓王,就是林老妈口中的老王。两人膝下有子女三人,女儿是老大,现在正读高中,二儿子正读初中,小儿子和林辉一样大,同时也在一个学校。
所以林在辉发现自己班级的同学家就在自家店子的旁边后,每每放学后,就不在回家了。
为这事,林老妈可愁了,现在家里有钱了,自然舍不得像从前那样惩罚儿子,可不管教吧,这成绩……
所以林夏的提议,让林老妈简直是豁然开朗啊,自己不能狠心管教,可以让老师来嘛,这学生最怕的,可不就是老师。
想到这里,林老妈坐不住了,得像老王家的打听一下,顺便问问她们家有没有这个心思,遂起身道:“我去给你爸和林辉送饭,免得待会儿菜冷了,你自己乖乖在家,把门锁好,别给陌生人开门。”
林夏乖乖点头,笑道:“我知道的,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
然后林老妈又嘱咐了几句,拎着保温盒,匆匆离开了家。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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