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内,知府儿子被杀一案被传得沸沸扬扬,街道百姓一个个津津乐道地数着知府儿子的罪状:
京城恶霸张天赐,欺压百姓贪便宜。
侮辱妇女无良德,飞扬跋扈臭万年。
**不成反被杀,武功高手一刀毙。
冤枉少女陷囹圄,死有余辜不足惜。
“自作孽不可活,老天爷真是开眼啊。”
“恶人自有天收拾,死有余辜!”
“就是,仗着自己是知府的儿子,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和良家妇女,真是死有余辜!”
“杀他的人是谁啊?真多亏了他才会让这个张扬跋扈的恶霸落得这样的下场。”
“听说是一个未出阁的少女。”
“那可如何是好,知府会放过她吗?”
“不知道,听说辰时就要升堂问审了,这小姑娘可真可怜,咱们去瞧瞧。”
.......
县衙大堂有一个向前延伸较远的大台基,为“月台”。月台的正面有三路台阶,中间的台阶一般不使用,上下月台的规矩也是东上西下。当事人就跪在月台上受审,也是在月台上挨打受刑讯。月台的地面上有两块石板,东面的一块是原告跪的位子,西面的一块是被告跪的位子。大堂的正面是全部可以向内打开的格门,格门的上半部分是糊上窗纸的直棂窗,下半部为板门。格门外又有可拆卸的半人多高的木栅栏门。
大堂中央用固定的屏风拦出一个三面隔断、正面开放的“暖阁”。屏风一般画有蓝天红日的图案。暖阁上房悬挂着题有“明镜高悬’的匾额,地面比大堂铺着青砖的地坪稍高,铺有地板,正中位置摆放着长官的公案、公座。长官坐堂时,公案上放着文房四宝,一支朱笔、一支墨笔、一个签筒,签筒上插着几十支漆成红色的竹签,称为“火签”,权力的象征。当长官在审理案件时,觉得有必要动用刑讯,就抽几支火签扔下去,这叫做“洒签”,每根签表示责打受讯人5下。审案时公案上放置着一块红木块,为“惊堂木”(亦称“气拍”或“怒棋”),断案时用来拍桌子威吓受讯人。
大堂两边各放着写有‘肃静’和‘回避’的大木牌。两边各站立着一群带刀的捕快。
檐廊和主体建筑联结,内部一般作卷棚顶,也叫“卷棚”。一般人不得进入大堂,只能到檐廊的卷棚下听命。
卷棚下站着一**头接耳的平民百姓,如鸭子般七嘴八舌地各抒己见。
不会儿,随着捕快们一声“威武~”,堂内出现一位身着蓝袍官服的大人坐在案桌前。
“见到大人还不下跪!”捕快喊道。
百姓们闻言,不情不愿地纷纷跪在地上。
“起身,昨日我儿张天赐被贱人杀害,今日亲自公审杀人犯,快把犯人带上来!”惊堂木愤怒一拍,手劲之大惊起一阵尘埃,似乎要将案几拍断才能解恨。
这时,差役将手上带着手镣的月秋带上庭,重重地推了一把,“跪下!”
月秋看着堂内的知府,“民女参加大人。”
蓄着山羊胡、长得尖嘴猴腮的师爷拿着诉状道,“罪妇关月秋,昨日勾引李知府公子李天赐,被拒心生怨气,产生报复心理将随手携带的匕首刺向李天赐胸前,一刀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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