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如何疯狂,和夏芸一起,还是很有感觉的。
体内的冲动在驱使着他。他一把抱住了夏芸。熊倜的冲动无以伦比,他亲上了她。
一直以来,因为清晨都要起床练剑,他们很少清晨亲热,可是这次,他们都感到了无比快乐。
熊倜大乐,他在想,是不是崔龙珠那香气附在自己身上,也让夏芸迷糊了啊,她也放松了自持。
当熊倜和夏芸一曲终了,“你讨厌,起床了,练剑了!”夏芸在他怀里温柔说。
“好吧,起床!”熊倜笑了,这时,天已经微微发白。
他们走了出去。
熊倜看到金一姬已经开始练功了,只是她看到熊倜后,一下子脸红了。
熊倜奇怪,她脸红过啥。他走了过去,“妹子,你脸红啥呢?”
“你,你,你们大清早的,让人家如何办!”金一姬说道。
熊倜看着金一姬,又看着夏芸。夏芸脸红得像大苹果了。
“你坏,你不知道在哪里弄些奇怪的东西,人家一闻到就迷糊了!”夏芸说。
“我也闻到了!这是出自天竺的销魂香,我师父给我讲过。这个香容易使人产生幻觉,可以发-情。不过这个香无毒无害,女子身体如果用这个香熏过,就会让男人疯狂迷上她!”金一姬说道。
“那如何解这个香的诱惑呢?”熊倜问道。
“还用解吗?”金一姬脸红了。
“那咋办?”熊倜问。
“中了这个香,就需要男女亲热,阴阳平衡就可以了。自然就解了!不然就会体内阴阳失调,烦躁不安!”金一姬说道。
“那就是中毒了!”熊倜说道。
“也不算,其实忍下也过了。反正这些东西,最好远离的好!”金一姬说道。
“是呀,只是你现在好像也闻到这个香味了,如何是好?”熊倜问道。
“你们回房间去解毒吧,我在这里练剑!”夏芸笑吟吟说道。
熊倜和金一姬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夏芸看着熊倜,总觉得经过了东瀛之行,熊倜有些改变。
可是她知道,这是一个男人必经的道路。
一个男人如果不霸气,那还叫男人吗,那些贵族公子,整日做些事情更让人哭笑不得。夏芸想,一个男人就应该如此霸气。这个成长是熊倜自己进行的。也许丁梅是最知道熊倜状态的,不过他对自己也依恋,夏芸想,这也够了。总比自己对着草原落日,想着自己男人不知道又去哪里打仗了好。再说了,真嫁给了也先,自己面对也是数不清女人竞争。说不定哪天被害死也说不清楚。如今起码自己有一个自己很爱,他也爱自己的男人。
金一姬看着熊倜,也在那里想。
难道自己以前遭遇,就是为了遇上他?自己那些等待就是为了他?自己辛苦练武功,不光是为了报仇,是为了改变命运,能遇到这个男子,真是一个奇迹。
自己在李弼示爱时候,总觉得李弼不是自己最想爱的人,总觉得有一个人在等自己,自己总有一天会等到他。所以不管李弼如何对自己说,自己都不答应他,只是和他像师兄妹般在一起。
在李浩让自己去北京的时候,当时在想,自己命里那个人,是大明天子吗?李弼被打落深谷的时候,就懂了,不是大明天子。因为自己决心不去北京。当自己历经沧桑,回到了汉城,一步步实施报仇计划,自己总是看着天边的云发呆,总是在想,未来在哪里?当时都失望了。以为这辈子不会得到幸福。
自己虽然很坚强,可是还是很伤心,那种心情不是一般人能体会。在父亲死之后,母亲也郁郁死了。自己更加坚定给父亲报仇。原以为报仇之后一了百了,要么杀了李浩,就隐居深山,要么被李浩所杀。没想到会遇到他。
那种感觉如此羞涩,又是如此幸福。从此以后,茫茫世间,自己就是他的人,就可以思念他,可以想着他。等待他,在春天傍晚烟雨中归来,在风雪的夜里归来。在秋天清晨,在山顶上,听砍柴者斧子声从山中传来,在夏天午后,听暴雨在屋顶上乐奏乐。那乐章,曾是自己最爱,那雨声,就像一支支小乐队,寂寞日子里,给自己无限慰藉。
金一姬知道,把自己身子交给他以后,自己梦里都有他。自己觉得最美日子,都和他一起度过。那些梦都有了依靠,自己会守着他和那些梦过一生,哪怕红尘多纷扰,哪怕危险在前路。有他在,都不会害怕。
熊倜看着这两个女人,看她们羞涩的样子,他笑笑。
早餐送来了,宫里送饭是很准时的。熊倜和姑娘们一起吃着早餐,彼此微笑着。初秋的风从屋外吹来,有些清爽,也略带寒凉。这生命一刻,如此美好,他们都在细细体会着。
吃过了早餐,他们等待李浩那边行动。李浩出发前,会通知这边。他们坐在那里等待着,今日一定有一场大战,熊倜想。
很快,那边做好了准备,熊倜他们也往那边去。他们都换上了宫里侍卫衣服。宫里一派过节气氛,那些不跟随的宫人,都在宫里过节,她们张灯结彩,热热闹闹过节。毕竟重阳佳节,是每个人从小都在过的节日,过起了这个节日就想起了快乐童年时光。这个快乐,是长大后,最难求的东西。
熊倜和夏芸来到了李浩队伍前,李浩出了自己寝宫,他对着熊倜微微一笑,当着很多人,他们也不必多说话。熊倜也对他一笑点头。李浩就进了他的大马车,那是一辆华贵马车,四匹颜色一样的白马在前拉车,车身是檀木做成,内外饰华丽,镶嵌了很多金银铜作为装饰,车里帘子是精致的纱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