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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兵刃长约五尺,刃身比起普通的刀身要长,却比起一般的长剑要短;比起普通的钢刀要狭窄许多,与剑类似,可却如同钢刀一样带有弧度。总而言之,那兵刃就如同一把被折弯了的长剑,又如同一把被挤扁了的钢刀,熊惆从未见过。
熊惆没有看到的是,见到那三件奇异兵刃以后,逍遥子的脸色瞬间就变了,看向那三人和那枣红马上之人的眼神都十分惊讶。
那三件兵刃在雨中发出森寒的光芒,一起朝着枣红马上之人凌空劈下。
枣红马上之人也毫不示弱,双腿较力,身体如同大鸟一般腾空而起。与此同时,他趁势用足尖狠踢枣红马的臀部,那匹枣红马吃痛,急速朝着远处驰去。
三件兵刃赫然走空,不仅没有劈到人,就是连马也没有劈到。
枣红马上之人翻身落地,却忽然吹起了口哨,疾驰中的枣红马迅速停了下来,在原地来回打晃。原来是此人怕这匹马因痛而跑远,所以急忙让它停了下来。
熊惆见此人在那三人的围攻之下,依然镇定自若,不仅救下了枣红马,而且还有心思吹口哨,心中暗自钦佩。
“抓活的!”那浑厚的声音再度响起,三人呈丁字形围住了枣红马的主人,三件古怪兵刃上下翻飞,将那人困在中间。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传来,熊惆闪目看去,只见在那枣红马主人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条长鞭。
那长鞭足有两丈多长,用麻绳编制而成,通体呈现火红色,就连鞭把都是红色的,看起来与众不同。
“此人武功该当不弱!”逍遥子说道。
熊惆点了点头:“不错!‘鞭’这种兵器最难使用,稍有不慎,就会伤着自己,所以使鞭之人,一般都身手不凡!”
如今的熊惆,已绝非当年的农村小孩,更非当年的奴隶,跟逍遥子学艺这两年,他的见识已经大为增长,对于武学,也有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
“啪!”红色长鞭再度击地,发出清脆而嘹亮的声音。
忽然间,那枣红马的主人手腕一抖,长鞭挂定风声,扫向那三人中的一人。
长鞭所过之处,扫开下落的雨滴,在鞭尾带起一连串的水珠,全部溅射到那人脸上。
那人下意识地闭了一下眼睛,然而战斗之时,生死立判,即使是一秒钟的闭眼,带来的结果也极有可能是毙命。
“嗖!”果然,就在此人闭眼的刹那,长鞭已然缠住了他的脖子。
枣红马的主人猛然把长鞭往怀里一带,那人的身体已经凌空飞起。
枣红马主人手腕一沉,长鞭立刻向下甩去,将那人的身体狠狠地砸向地面。
“好功夫!”见到枣红马主人一招就制住了一人,熊惆忍不住赞叹了一声。最关键的,此人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心智灵巧,懂得借用下落的雨滴,来使得对手自己露出破绽。
然而,那两名同伙却绝不可能袖手旁观,双手捧着那件奇异兵刃,朝枣红马主人后心刺来。
以寡敌众,最主要讲究的就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此时暴雨倾盆,在雨声的覆盖下,枣红马主人很难听到背后的声音。那两件兵刃距他已不到三尺,他却依然没有感觉。
“小心背后!”熊惆急忙大声喊道。
枣红马主人顿时一惊,足尖点地,身体凌空而起,险险避开了那两把兵刃。而随着他的跃起,长鞭也被带了起来,那个人的身体也随着长鞭往上飞去,这才没有撞到地面上。
逍遥子笑道:“此人武功虽高,可江湖经验却极少。如今雨声这样大,他以一敌三,却专心致志对付一人,岂不是自寻死路!”
熊惆皱了皱眉,猛然从马上一跃而起,迅速拽出肋下长剑,朝那三人中的一人刺了过去。
熊惆刚开始练剑的时候,并没有兵刃,所以一直使用逍遥子的银色软剑。后来逍遥子觉得,软剑轻灵有余,力道不足,自己修习逍遥泠然剑尚且可以,而一剑刺向太阳,想必需要较大的力道,所以逍遥子也就不再让熊惆使用软剑了。
熊惆现在所用宝剑,乃是来自于“江南剑客”李啸天,名曰“天虹”。这“天虹剑”也是当世名剑,剑身隐隐呈现七彩之色,故名“天虹”。逍遥子杀了李啸天以后,就将这把天虹剑带回了北冥山,送给了熊惆。
眼下,见到熊惆突然出手,逍遥子也是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
逍遥子知道,熊惆这个人素来心肠最热。眼下他见到那三人以众凌寡,又听自己说枣红马的主人经验不足,所以担心此人有危险,这才出手相助。
“这孩子,还是太年轻,做事光凭一腔热血,也不问问这三人与那枣红马的主人是什么关系,到底有什么恩怨,就胡乱出手!”逍遥子十分无奈。
可是在熊惆看来,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以多欺少就是不对,有违侠义之道。
“我如今武功已成,算是一名正式的大侠了,碰到这不平之事,岂有袖手旁观的道理!”熊惆心中暗暗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