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
草原上已经满是载歌载舞的人儿。
这一日的欢庆,似是狼主赏赐了一个新来的歌姬团队。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乐队,估计是金人从边境抢来的或者从商旅手中购来的。她们因为久在边境的关系,对南朝的曲子反倒不甚精通,弹奏的全是昔日辽国的靡靡之音。辽人的音乐相较宋国的婉约,要简单得多,却更有野性的风情。
耶律观音听得眉飞色舞,王君华在她身边,不经意看她,才发现耶律观音做了非常精心的修饰,浓妆淡抹,恰倒好处。尤其,她穿了一身半辽人的改良装,仿佛回到了当初草原上第一美人的风情。为了这个王妃位置,她也是下了本钱的。王君华心里一动,笑道:“耶律娘子可是草原著名一枝花,能歌善舞,不妨跳一曲,让大家开开眼界……”
耶律观音落落大方地站起来,她本就体态丰盈,明眸善睐,这些日子的精心装扮,更恢复了风韵,走到场中,目光有意无意地看向四太子,但见他面带笑容,这才开口:“奴家这就献丑了。”
她手一挥,乐队弹奏起当时最著名的一首曲子,耶律观音舞动起来,虽然不如喜奴儿的性感魅惑,却多了草原的风情,像一朵火辣辣的太阳花盛放,自有她的美丽动人处。
王君华夸张地大声叫好,金兀术也合着拍子自得其乐。
一曲终了,他大声说:“赏赐耶律娘子一对镯子。”
耶律观音喜出望外,急忙谢恩,王君华也暗自欢喜,这表明四太子对耶律观音的青睐,并且,更重要的是,喜奴儿还坐在四太子身边,依旧是薄纱轻掩,****半露,虽然不若昔日躺在四太子的怀里,但,这也是一个信号,不是么?
金兀术环顾四周,举起酒杯:“小王子母子怎地还不来?”
陆文龙的声音响起:“阿爹,我们来了,早就来了。”
他转身,看着身后,花溶牵着儿子的手,就站在那里。花溶满面的笑容,儿子却一脸奇怪的表情,眼光落在耶律观音手上的镯子上,又落在喜奴儿身上。
“阿爹,你不是说已经赶走她了么?怎地她还在?”
金兀术忽然有些狼狈:小孩子,这是在疑惑阿爹为什么会出尔反尔,言而无信。
目光一转,看到花溶的笑脸,那种笑,从眉梢展开,鼻子微微皱起,嘴角弯成一种很好看的温柔。
“儿子,给阿爹看你今天的战果。”
她开口,不经意地化解了金兀术的尴尬,陆文龙便不再追着喜奴儿看,急忙拿出很美丽的一只羊角:“阿爹,你看,我猎的。”
金兀术拿着羊角,却无心细看,目光落在花溶身上。她换了一件大红的薄纱衣,上面绣着明黄色的金线和翠绿的凤凰。众人被这件华丽得不可思议的华服晃得几乎睁不开眼,王君华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上面的凤凰,她当然认得,这衣服出自宋国的宫廷,是皇后服,自然是当初被金人抢走的。
皇后服!
四太子竟然将皇后服给花溶穿上。
王君华虽然没做过皇后,却知道,大红的颜色,从宫里到豪门,只有正妻才有资格享受,就算纳妾,小星进门,成亲当日,也只能穿粉红。这是规矩。
金兀术也被这件绚烂的衣服晃得睁不开眼睛,不可思议的美丽,连他也不知道,花溶这几天究竟是怎么了,要在往常,她一定会和孩子一起对自己讥讽一番,今天,却那么贤淑,大度,甚至替自己解围。
他甚是狼狈,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花溶却若无其事:“四太子,你尝尝……”
这时,金兀术才发现她手里端着的一只精美碟子,里面是切好的烤羊肉,香喷喷的冒着热气。
“这是厨房刚烤好的,你尝尝……”她手一伸,叉起一片羊肉递到金兀术嘴边,“这是儿子亲手猎获,说要孝敬阿爹……”
金兀术受宠若惊,一张口,吞下整片羊肉,连声说:“好好好,味道真是好极了……”
耶律观音谢恩的礼还没行完,四太子还没发声,她就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刚刚的风光仿佛一片烟云,顷刻间就飘走了。她咬紧牙关,恨不得将手里的镯子,劈头盖脸就向那个狐狸精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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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溶的目光不经意地看过去:“耶律娘子,入座吧,站着多辛苦呀。”
耶律观音恨恨退下,这个女人,竟然代四太子发号施令?她看金兀术,金兀术却喜滋滋的正在和儿子品尝羊肉,对于场中的暗涌丝毫不觉。一转眼,见花溶令耶律观音退下,他心念一转,大声说:“来人,将头饰送上来。”
众人不明白他的意思,只见老管家笑眯眯的下去,不一会儿又上来,这一次,是抬上来的大箱子,一打开,众人只觉炫目之极,竟是一顶精美绝伦的头冠。头冠的打造与众不同,黄金为底,一圈孔雀翎用了12颗同色同质的珍珠镶嵌。一颗这样的珍珠已经罕见,12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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