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见这群人果然在此流连忘返寻花问柳乐不思蜀,这样潜移默化下去,再谈迁都就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事情了。
武乞迈也发现了那些人,低声说:“四太子,你看……”
金兀术笑起来:“好,好得很。本太子马上去找合刺……”
“可是,四太子你看……”武乞迈不得不打断他的话,惊讶地看着一个匆忙走来的汉人打扮的公子哥儿模样,后面跟着两名小厮。金兀术也吃了一惊,原来此人正是狼主合刺,遮遮掩掩了,只带了两名小厮轻车简从,显然是为了避人耳目出来寻花问柳的。
金兀术强忍住要爆笑的冲动,拉了乌骓马就往僻静的街道闪去。如果少年皇帝能够比大臣更加迷恋这个烟花地,对于迁都就更是有利了。
武乞迈自然也领悟了这个关键,喜道:“四太子,狼主更喜欢燕京。”
金兀术本也是欣喜的,此时却觉得极其忧虑,当年宋徽宗便是雅好琴棋书画,四处风流倜傥,甚至跟东京名妓李师师暗通款曲。一代君王毫不检点,才招致奸臣当道,大宋灭亡。合刺如此,不是吉兆啊。难道自己父子兄弟辛苦打下来的江山,迟早会败在这个黄口小儿手里?
武乞迈还要问这一发现欣喜,金兀术却意兴阑珊,只说:“武乞迈,回去后立即把从上京带来的赤红兔准备好,随粮草一起给小王子送去。”
“可是,四太子,这批粮草数目太大,怎能轻易送出去?”
“你错了!我并不偷偷送,而是发布告示,张贴天下公然送出去。”
“为什么?”
“大金既然要迁都燕京,就要先安抚周围的部落,让他们彻底归顺。如果我们偷偷送,反倒给大蛇部落带来灾难,不如干脆大大方方,以金国的名义给予赏赐。”
武乞迈担心狼主反对,但想到四太子如今的势力,便不再担忧,立即下去开始了准备。
四太子府。
经过这些年的经营,已经花木繁茂,绿水绕廊,单独呈现出一派温柔水乡的画卷。不知情的人一踏足其间,往往误会是去了江南,到了苏州园林。
只有金兀术才知道自己这些年花费在这里的心血。他在一座假山前面坐定,下面是一个小湖泊,当年选择这里,便是因为这一个小湖泊。到了春夏之交往往雾气缥缈,呈现出燕京从未有过的宜人风情。
四周静悄悄的,只偶尔有整理苗圃园林的仆人经过。忽然觉得分外孤独,天地之间仿佛空荡荡的。花溶,陆文龙,人生多么奇妙,这两个原本跟自己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这些年却千丝万缕,斩不断理还乱。
良辰美景奈何天,何期到此,酒态花情顿孤负。若是当初没有那场战争,没有那样的惊鸿一瞥,现在又是怎样一番际遇?会不会有真正和她执手相看,化干戈为玉帛的一天?就在这柔风细细,凭栏倚倚,红袖添香,终其一生?
从最初狂热的主战派到现在的主和派,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为什么会如此厌倦战争,厌恶战场。
远处传来脚步声,是武乞迈带着两名仆役上来,神态恭谨:“四太子,东西都准备好了。”
金兀术看看仆役手上拿的两个箱子,淡淡道:“打开我看看。”
箱子打开,里面全是折叠整齐的胡服女装,便于骑马射箭。这些,一半是当初花溶到草原上时穿过的,一半是他后来叫人做的。另一箱却是汉家衣装,流云水袖,精妙绝伦。
“四太子,这些都送去么?”
他想了想:“不,只送这一箱子。”
险恶的丛林,厮杀的草原,穿着流云水袖的宫装如何逃命?胡服,此刻就显现出了它的优势,简单易行。
唐诗宋词那么美,却抵不过骏马和大刀。
越是精妙的东西,越是不如低贱者的进攻。
“还有小王子的东西也收拾了。”
“好,就一起送去。”
有一个已经系好的大包裹,里面全是金银珠宝,是他最后一次送给花溶的,当时她仓促带了陆文龙逃走,就没有来得及带走。
武乞迈忍不住低声提醒他:“四太子,她拿去就会买刀枪……买了就会跟我们作对……”
“这个乱世,没有刀枪,寸步难行。她要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好了。武乞迈,一起带上,全部交给她。”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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