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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云来往旁边看了一眼。
“二狗子,”乔云来冷下脸来,“你是死人吗?”
“爷,我都盯着呢,”二狗子眼睛都不敢眨,“只要您想好怎么惩治,保证一个都跑不了。”
乔云来收回了目光。
作为一个商人,乔云来最擅长的,就是利益最大化。
“让他们自己打,输了的,就去把自己该剁的东西剁了,赢了,赏银一百两。”
只有那些每天无所事事,相信绝对不会有大人物会为了自己大动干戈的人,才会敢在这种情形下,说出这种话来。
但凡家中有点头脸的,都害怕自己要是说了什么被人听见,告到慕容止那里,对家族有碍。
所以这些人,活了一辈子,也没见过一百两这么多银子。
二狗子将其一个个拎走,想着自家四爷平时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心还真是狠。
原本,除了这点小插曲,一切都还算是顺利。
慕容止为了越如歌,特意与楚玄澈商量,往后不再住在宫中,而是住在宫外自己的府邸。
就在往慕容府挪的时候,乔云来瞧见一人红衣,踏马而来。
我擦咧!老子今天为了不抢风头,都没有穿红衣,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穿成这样?
而且不仔细看,宋小九身上的衣服,真的是很像嫁衣。
只不过这个改良版嫁衣将她的腰身衬托得更好,完美地规避了她的其他缺点,反而是将优点无限放大。
昨天晚上,宋小九一夜未睡,才想到了这个两全的法子。
古语有云: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到,不如偷不到。
所以楚玄澈之所以一直喜欢自己,就是因为,他一直没能得到自己。
所以自己要在楚玄澈面前表现得和从前差不多,他就会继续沉浸在从前对自己的那种喜欢里。
古语又云: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纵然慕容止已经认出了自己不是从前那个人,但是她相信,自己这一身装扮,定然能让慕容止想起他的上一次大婚。
故人在前,看他还能不能坦然成亲。
宋小九骑着高头大马,跨刀而来。
风卷起她耳边长发,露出一颗和越如歌耳下一模一样的红痣来。
只不过这颗红痣有点小,就连宋小九回到自己身体以后,也没怎么关注过。
慕容止微微眯了眯眼睛。
说实话,宋小九应当是问过了从前宫里的人。
她这副装扮,以及提着的刀,当真是有点像从前的宋小九。
只不过眼前人不是心上人,他的心上人,便是换了一个壳子,他也是认得的。
此刻她就坐在后面的喜轿里,即将嫁给自己。
人群中出现了一点骚乱。
有记性好的人戳了戳身边人的胳膊,小声开口,“我怎么觉得,好像这人长得有点像九千岁上一次娶的那个姑娘呢?”
“你别说,好像还真有点像……”宋小九逆光而站,提刀跨马,定定地看着前面的慕容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