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提醒我该回去把毛毛接回来的事。
家明提醒我,让我尽快把毛毛接回来。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秋天来了,冬天已经不远,有些人喜欢吃狗肉的。”
我当时就打了个寒颤。
想起程悦陆小诺那些冷血无情的女人,我今天约于子轩,除了吃饭之外,最终的目的,是让他陪我回去别墅接毛毛回来。
于子轩说:“我不爱吃狗肉,你可以放到我家里养。”
我说:“我已经找到房子,过两天放假我就搬过去,不用放在你那。”
于子轩笑,“林若初,你就不能让我找个借口,让你去我家看我吗?”
原来他是这样的想法啊。
我呵呵的干笑,“想见我有很多方法的,例如给我介绍多点客户,你就可以借着带客户过来的机会看到我。”
“你......”
他哑口无言,摇摇头,发动了车子。
晚风从窗口渗入,我下意识的扯了扯衣服,挡住了脖子。
“冷吗?要不要关窗。”于子轩问。
我摇头,“不用,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开点音乐吧,柔和点的。”
坐在车里,车速放慢,迎着车窗吹进来的微风,微微闭上眼睛,心里一片宁静。
《摆渡人》那出电影里,梁朝伟曾经说过:无论你自己是否乐意,你都在慢慢变得强大。一切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你可以拒绝穿上盔甲,但你无法阻止长出的茧。
我无法拒绝对陆霆的想念,却又无法阻止自己,变得冷漠疏离。
很多问题都是相对的,我无法做到大度,他也无法理解我的想法,既然这样......
相见不如不见。
也许冷静下来之后,我会发现,原来我所爱的男人,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完美。
于子轩一路上都沉默着,没有开口说过半句话。
快要到别墅的时候,我问他,“你等会在路边等我,还是跟着我进去?”
“我在外面等你。”于子轩说。
我点头,“也好,省的别人又说我跟你什么什么。”
那天喝醉酒,我为什么会穿着他的睡衣,于子轩已经解释过。
其实就是他打电话给林怡求救,林怡过来帮我清洁了一番,因为在他家里没有女人的衣服,林怡出门的时候又心急,担心我有什么事,也忘了带衣服过来这茬事。
我也只能穿于子轩的睡衣。
我的那些衣服太脏了,被林怡直接扔进垃圾桶。
陆霆走了之后,我一直坐在客厅发呆,脑海里乱糟糟的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于子轩陪了我一个上午,下午林怡给我带来衣服,我当天就回了林怡的家。
今天跟于子轩见面,已经是半个月后了。
回到别墅门口,我下了车,于子轩坐在车里等我。
我走近门口,门内立刻传来狗叫声,声音响亮中还带着一丝的凄惨感觉。
想起家明说的话,我心里无比的着急,连忙开了门。
“毛毛。”
高呼声中,毛毛从屋里窜了出来,下一秒,陆小诺拿着鸡毛掸子也追了出来。
“你这条死狗,竟然敢在我床脚撒尿?”她咒骂着,一直追着毛毛。
看到我在门口,她立马停住脚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我。
毛毛飞快的跑到我跟前,扑向我,我用力的抱住它,它就用脑袋在我怀里蹭来蹭去,鼻子哼哼唧唧。
它的脖子上有一块地方掉毛掉的很厉害,看起来像是用力蹭掉的。红红的皮肤露了出来,我看得直皱眉头。
“你怎么还好意思回来,林若初。”她用鸡毛掸子拍着手心,鄙视着我。
“我来带毛毛走的。”
见到仇人,我恨不得冲过去掐死她,可是我不可以,我要学会克制我自己。
陆小诺嫌弃万分,“这只疯狗,到处拉屎拉尿,如果不是我哥反对,我早就把它扔出去了。”
下一秒,她又改口说:“不对,是早就叫人来弄死它,然后打火锅,啧啧,狗肉锅,味道应该不错的。”
我冷笑,“那真是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来就是要带它走的。”
幸好我来的及时,不然就永远看不到毛毛了。
陆小诺那种人,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别说杀一只狗,就算是一个人,她也能下的去手。
毛毛的脖子上没有套绳子,我怕它一出门就乱跑,只能奋力的将它抱起。
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我似乎能摸到它肚子上的肋骨。
它的确瘦了很多,而且身上还有皮肤病。
我转身走,陆小诺就在后面嚷嚷,“快走快走,再也别回来,看到你就讨厌。”
我在心里冷笑,她还以为我真的想回来啊,如果不是为了毛毛,我才不会过来。
推开门,门外有辆车刚好停住,于子轩已经推开车门朝着我快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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