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就离开了。
看到他们离开那个瘦子就赶紧跑过来对着那人道,“地瓜叔,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地瓜叔不过是愚教中的小角色,不过他也是有杀手锏的,虽然这次来这里纯粹了为了自己的这个老乡,让他见见世面,但是没有想到效果很不好。
“那我们回去吧,玛德,今天真晦气,竟然让他跑了。”瘦子不耐烦地又看了几遍,然后转身就要走的时候,却忽然看到自己的地瓜叔双眼瞪的老大地看着自己。
他的胆子其实不小,可是自己的地瓜叔平时就长的太过彪悍了,当然啦,说的是长得丑,现在话摆出这样的姿势来,这不是要命吗?
他伸手推了一下他,却发现他直接就倒在地上,半天起不来。
这一刻,他觉得后背很冷,因为他感觉到了,此时后背有个人正看着自己,不用想也知道这个人肯定是自己一直追的那个人,可是自己的地瓜叔是很厉害的,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没有这么多的机会想这些,因为一根枯黄的树枝已经直接刺穿了他的后背,从前胸突出来,上面夹带着破碎的内脏碎片,颜色还算是可以,不太黑。
他张嘴想要喊,却发现自己根本就张不开嘴,只能双手抓着空气,希望可以获得一点支撑。
而之前的那个似乎胆子很小的人此时正站在他的面前,看了一眼地上的那个邋遢的男人道,“这种小虾米也敢出来,不知道死活。”
就在那个瘦子想要说什么的时候,他和地瓜叔忽然被一阵奇怪的火焰笼罩,不过一个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叶凡摇了摇头,转身走出了树林,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之后,刚才烧死了地瓜叔的地方,一个青色的只有指甲大小的小虫子忽然从地底下钻出来,发出难听的声音,四处寻找什么,然后朝着南方,振翅而去。
叶凡回到车上,其他的人都不怎么在意,只是司机和售票员觉得挺奇怪的,不过也没说什么,随他去吧。
车子再次启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因为之前下雨,很多地方都塌方了,所以到了q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十点了。
道士的车子刚刚停下来,想要进入车站抓人的时候,却发现叶凡已经不见了踪影。
q市虽然叫做一个城市,但是不过是个大一点的城镇,这里能够居住的地方不多,道士的脸色让手下的人不敢多说一句话,只能跟在身后。
夜色朦胧之下,就算是小城市,也会有几分妩媚的成分,而此时的叶凡,正站在q市的山口,因为现在自己有两个地方可以去,一个就是回到q市,然后和道士对决,这个是肯定的,另外一个则是直接进山。
可是自己对这里不熟悉啊,虽然这里有路,只能坐小中巴,但是夜色如此的深,加上天色很晚了,之前这里下过雨,现在这里的情况就是,如果真的进去了,还挺危险的。
所以,叶凡最后还是选择在山边呆一晚上,明天再出发。
q市虽然不大,但是四周的原始森林倒是不少,叶凡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树洞,确定里面没有虫子之类的东西之后,才躺在边上,他刚要伸手去看看有什么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两只松鼠跑了出来,对着他吱吱的大叫,看来是叶凡侵犯了对方的家了。不过叶凡没有想过要还了,而是伸手,一股淡淡的水汽将两个小家伙拉到自己的身边,从手里的戒指里取出一点很香的坚果递过去,两个小家伙从刚刚的惨烈挣扎,一看到那个含有不少糖分的坚果,一下子就忘记了自己的立场了,抱着就是狂啃。
秋天的森林是丰收的地方,因为这里果子很多都熟透了,不过叶凡此时却只是想在这里睡一觉,明天出发。
而在距离他差不多五十公里的一座叫做儿山的地方,一群身上穿着迷彩,脸上涂着一些乱七八糟东西的男人正趴在一个小山丘下面,那里是一汪水,可惜,他们已经顾不得许多了,虽然有两个人因为这里面的水已经发烧了。
“队长,他们什么时候来?”一个精瘦却十分精神的男子问身边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样子很着急,而对方手里不只是有枪支和匕首,还有一个差不多巴掌大的盒子,黑色的,只是上面却有一个奇怪的雕花:一个人头兽身的怪物,手里拿着一根类似权杖一样的东西,正在做着什么,而下面的波浪像是一群人。
他在牧人,如果叶凡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冒汗的,这帮人的胆子太大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