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镇洋舰队第6舰队,标志着帝国海军潜艇部队初步形成战斗力。
1905年到1907年,随着04年海军三年建设案的执行,8艘更具实用性的小型近岸潜艇纳入了装备序列:
海龙级2艘:海龙、海虎
排水量:水上 250吨 / 水下276吨
航 速:水上 12节 / 水下8节
航 程:水上 500海里 / 12节 ,水下 4节 / 50海里
鱼 雷:450mm鱼雷2枚
鱼雷管:450mm鱼雷发射管2具
安全工作深度:40米
乘员: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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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1907年
海豹级6艘:海豹、海狼、海狮、海犬、海牛、海豚
排水量:水上300吨/水下337吨
航速:水上12节/水下8节
航程:水上650海里/12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450mm鱼雷4枚
鱼雷管:450mm鱼雷发射管2具
安全工作深度:40米
乘员: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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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在以上8艘海字号潜艇的基础上重组了第1潜水战队,战队原有的5艘特试袖珍潜艇转入青岛的潜水部队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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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
鲨一型6艘(鲨1-6号),另外出售给日本朝鲜各2艘,后日本又仿制2艘。
排水量:水上330吨/水下369吨
航速:水上16节/水下10节
航程:水上850海里/12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500毫米鱼雷5枚
鱼雷管:500毫米鱼雷发射管3具(前2后1)
安全工作深度:45米
乘员: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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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
鲸一型6艘(鲸1-6号),第一款大型远洋潜艇,从此开始在潜艇上采用柴油机。
排水量:水上556吨/水下780吨
航速:水上16节/水下10节
航程:水上5500海里/8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500毫米鱼雷8枚
鱼雷管:500毫米鱼雷发射管5具(前4后1)
火炮:120毫米/45倍单装炮1门,60毫米高射炮1门。
安全工作深度:45米
乘员: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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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
鲸一型布雷型4艘(鲸7-10号),远洋布雷潜艇。
排水量:水上590吨/水下816吨
航速:水上12节/水下8节
航程:水上9000海里/8节,水下4节/50海里
鱼雷:500毫米鱼雷5枚
鱼雷管:500毫米鱼雷发射管5具(前4后1)
水雷:16枚水雷(外挂)
火炮:90毫米/50倍单装炮1门,60毫米倍高射炮1门
安全工作深度:45米
乘员: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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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二型4艘(鲨7-10号),小型近岸潜艇。
排水量:水上380吨/水下435吨
航速:水上16节/水下10节
航程:水上2500海里/8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550毫米鱼雷5枚
鱼雷管:550毫米鱼雷发射管3具(前2后1)
火炮:90毫米/45倍单装炮1门,60毫米高射炮1门
安全工作深度:50米
乘员: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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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
鲸二型4艘(鲸11-14号),大型远洋潜艇。
排水量:水上740吨/水下894吨
航速:水上17节/水下10节
航程:水上9000海里/8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550毫米鱼雷10枚
鱼雷管:550毫米鱼雷发射管5具(前4后1)
火炮:120毫米/45倍单装炮1门,90毫米高射炮1门
安全工作深度:50米
乘员:40名
鲨二型4艘(鲨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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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
建造鲨二型6艘(鲨15-20号),小型近岸潜艇。另外为朝鲜日本各建造2艘龙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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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
建造鲸二型2艘(鲸15、鲸16号)
建造鲨二型6艘(鲨20-26号),小型近岸潜艇。当年日本按许可证开始建造2艘鲨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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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
朝鲜开始按许可证建造2艘鲨二型。
日本建造3艘鲨二改。
鲸二布雷型2艘(鲸17、鲸18),远洋布雷潜艇。
排水量:水上730吨/水下874吨
航速:水上13节/水下9节
航程:水上10000海里/8节,水下4节/50海里
鱼雷:550毫米鱼雷5枚
鱼雷管:550毫米鱼雷发射管5具(前4后1)
水雷:18枚
火炮:90毫米/50倍单装炮1门,60毫米高射炮1门
安全工作深度:50米
乘员:40名
鲸三型2艘(鲸19、鲸20),大型远洋潜艇。
排水量:水上930吨/水下1205吨
航速:水上17节/水下10节
航程:水上10000海里/8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550毫米鱼雷14枚
鱼雷管:550毫米鱼雷发射管8具(前6后2)
火炮:120毫米/45倍单装炮2门
安全工作深度:50米
乘员:40名
鲨三型4艘(鲨27-30号)
排水量:水上420吨/水下497吨
航速:水上16节/水下10节
航程:水上3000海里/8节,水下4节/70海里
鱼雷:550毫米鱼雷8枚
鱼雷管:550毫米鱼雷发射管5具(前4后1)
火炮:120毫米/45倍单装炮2门
安全工作深度:50米
乘员: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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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15年紧急补充计划
日本按许可证建造12艘鲨二改(战前服役3艘)和8艘鲸二型。
朝鲜按许可证建造8艘鲨二型(战前服役2艘)和4艘鲨三型。
中国:
计划建造鲸三型和鲸三改48艘(战前服役4艘,即鲸21-24号)
计划建造鲨三型和鲨三改48艘(战前服役6艘,鲨31-36号)
到1914年底,中国在役中的小型近岸潜艇共42艘(海龙级2艘,海豹级6艘,鲨一型6艘,鲨二型20艘,鲨三型10艘),大型远洋潜艇24艘(含6艘远洋布雷潜艇),合计66艘。
朝鲜拥有2艘鲨一型,6艘鲨二型。共8艘。
日本拥有4艘鲨一型,4艘鲨二型和6艘鲨二改。共14艘。
1915年底东亚联盟的在役潜艇总数为88艘。
四、鱼雷艇:定义——标排500吨以下以鱼雷为主要武器的军舰为鱼雷艇
截止1915年底
中国在役的雷击舰艇包括:
200吨以上大型鱼雷艇20艘
200吨以下小型鱼雷艇80艘
驱逐舰54艘
日本在役的雷击舰艇包括:
200吨以上大型鱼雷艇10艘
200吨以下小型鱼雷艇30艘
驱逐舰24艘
朝鲜在役的雷击舰艇包括:
200吨以下小型鱼雷艇30艘
驱逐舰16艘
合计264艘雷击舰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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